司马光
更新时间:2017-02-22 18:45:06 来源: 作者: 浏览:1165次 评论:0条
导读: 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陕州夏县(今山西省夏县)人,宋仁宗宝元年间进士,曾任天章阁待制、御史中丞、门下侍郎、尚书左仆射,封温国公,为北宋著名史学家,《资治通鉴》的主编,神宗年间参与过治河工作,提出过重要意见。 熙宁元年(1068年)六月,北流黄河“溢..
熙宁元年(1068年)六月,北流黄河“溢恩州乌栏堤,又决冀州枣强埽”,七月再“溢瀛州乐寿埽”,神宗向群臣询问对策。都水监丞李立之主张“于恩、冀、深、瀛等州,创生堤三百六十七里以御河”,另一都水监丞宋昌言则认为“今二股河门变移,请迎河港进约,签入河身,以纾四州水患”,并建议“开二股以导东流”。十一月,司马光受命到北流所经四州视察,并研究“六塔、二股利害”。熙宁二年正月,司马光回奏:“请如宋昌言策,于二股之西置上约,擗水令东。俟东流渐深,北流淤浅,即塞北流,放出御河、胡卢河,下纾恩、冀、深、瀛以西之患”。三月,司马光再奏:“治河当因地形水势,若强用人力,引使就高,横立堤防,则逆激旁溃,不惟无成,仍败旧绩。臣虑官吏见东流已及四分,急于见功,遽塞北流。而不知二股分流,十里之内,相去尚近,地势复东高西下。若河流并东,一遇盛涨,水势西合入北流,则东流遂绝;或于沧、德堤埽未成之处,决溢横流。虽除西路之患,而害及东路,非策也”。根据这种情况,他认为东流方案要稳妥可靠,应当采取缓进办法,当年东流分水二分,等三至五年东流分水八分以上,二股河“冲刷已阔,沧、德堤埽已固”时,再将北流闭塞。七月,二股河通,北流分水减少,判都水监张巩力主即闭北流,司马光仍以为不可。他说:“巩等欲塞二股河北流,臣恐劳费未易。或幸而可塞,则东流浅狭,堤防未全,必致决溢,是移恩、冀、深、瀛之患于沧、德等州也。不若俟三二年,东流益深阔,堤防稍固,北流渐浅,薪刍有备,塞之便。”神宗意欲闭断北流,未采纳,命张茂则、张巩等全力进堵,北流塞。
北流塞后不久,河决于许家港。此后数年东流不断决溢,元丰五年(1082年)又全归北流,回河东流再告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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