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简要报告(1990年修订)

更新时间:2014-06-29 16:42:42 来源: 作者: 浏览:3549次 评论:0

导读:前  言长江流域面积180万平方公里,年入海水量约9600亿立方米,水资源十分丰富。但由于流域面积广袤,跨越多个不同季候区,降雨时空分布变化很大,洪、涝、旱等灾害在各不同地区时有发生,有时灾情分布很广,面积很大,历时长,受灾程度很严重。长江流域是我国经济..

前  言

长江流域面积180万平方公里,年入海水量约9600亿立方米,水资源十分丰富。但由于流域面积广袤,跨越多个不同季候区,降雨时空分布变化很大,洪、涝、旱等灾害在各不同地区时有发生,有时灾情分布很广,面积很大,历时长,受灾程度很严重。长江流域是我国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也是今后重点发展的地区,治理开发长江对促进和发展我国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关心长江的治理与开发。1949年解放军渡江不久,长江就发生了大洪水,各级人民政府大力组织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培修堤防等工作。新组建的长江水利委员会,在参与抢险救灾的同时,大力搜集、整理水文等基本资料,确定消除长江中下游洪患是治理长江的首要任务,开展了长江中下游防洪排涝规划工作,抓紧堤防建设,抢时间兴建了荆江分洪工程,为战胜1954年大洪水、确保荆江大堤和武汉市的安全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这次大洪水证实了要解除长江中下游广大地区的洪水威胁,必须对长江进行综合治理开发。1955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全面开展长江流域规划工作,成立了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到1957年基本完成。1958年2月周恩来总理、李富春、李先念副总理率国务院各部(委、院)及流域内各省(市)委主要负责人,视察了武汉至重庆河段,查勘了荆江大堤及三峡坝址和水库淹没区,审查了三峡工程和流域规划工作。1958年3月,周恩来总理在中央政治局成都工作会议上作了关于三峡水利枢纽和长江流域规划工作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三峡水利枢纽和长江流域规划的意见》(见附件一),后经政治局会议批准,遵此,长办于1959年正式提出《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报告》上报。

1959年以后,长办及有关单位按照成都会议确定的方针和分工,继续开展长江干流各河段和主要支流和地区的规划。并配合国家建设和三线建设供电急需,进行了许多枢纽的选点和初步设计工作。长江干流进行了金沙江河段、宜宾──重庆河段、重庆──宜昌河段以水利枢纽为主的梯级开发规划。长江中下游以防洪、航运为主的河道整治规划。对选定的虎跳峡、白鹤滩、溪罗渡、向家坝(金沙江河段),石棚、朱杨溪(宜宾──重庆河段),三峡、葛洲坝等水利枢纽进行勘测、设计。对荆江河段、武汉河段、马鞍山河段、南京河段、镇(江)扬(州)河段进行了整治规划研究。其中葛洲坝枢纽已经建成。南京、镇扬河段的可行性报告,业经国务院核准,正在实施。下荆江的中洲子、上车湾两处急弯,进行了裁弯,对降低沙市水位、缩短航道,效益显著。

关于长江中下游防洪规划,根据“蓄泄兼筹,以泄为主”的长江防洪方针,在沿江堤防加高加固的基础上,多次研究了再适当加高堤防以扩大泄量的可能性,通过1972年、1980年两次长江中下游防洪座谈会,确定了再次提高长江堤防防洪标准。

长江支流和地区规划,按照分工协议,长办负责跨省河流的规划,先后进行了嘉陵江、赤水河、乌江、清江、汉江、青弋江、水阳江、滁河、太湖等规划。湖南省作了洞庭四水流域规划(其中沅水为中南水电勘测设计院作),江西省作了鄱阳五水规划,成都水电勘测设计院作了大渡河、雅砻江规划,四川省作了沱江规划,四川省、成都院共同作了岷江流域规划。此外,有关单位作了不少地区、专业规划,对选定的各支流上的枢纽进行了勘察设计工作。并建成了和正在建设一大批支流工程。40年来治理开发长江的工作实践证明,《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报告》的规划方针和方案基本上是正确的。

1982年12月国务院发文,把长江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规划定为国家长远规划内容之一。鉴于《要点报告》编制后20多年来,人们对于流域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认识不断深化,我国国民经济当前形势和今后发展趋向,对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提出了新的更进一步的要求,到本世纪末,要适应全国工农业的年总产值翻两番的战略目标的需要;再由于国民经济建设发展中,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如象水质污染、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影响等需要研究的新课题;还由于20多年内新积累了可提高规划质量的大量基本资料。凡此种种,都要求对1959年编制的《要点报告》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补充。1983年3月国家计委以计土〔1983〕285号文下达关于请水电部负责组织编制长江、黄河流域规划的通知,并建议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为长江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的综合编制单位。1983年12月国家计委报经国务院批准,批复了《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报告修订补充任务书》(见附件二)。1984年8月水电部在河北涿县召开了“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报告修订补充工作协调会议”,对干支流规划及专业规划等57项大的规划任务,进行了分工、安排(见附件三)。经水电部、交通部、建设部、农牧渔业部、地矿部、林业部、环保局等有关部、局暨所属有关单位,各省计委及有关厅、局部门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于1985年5月提出《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修订补充报告纲要》阶段性成果,报送国家计委供编制国土规划参考。1988年3月由长办综合汇总提出《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修订补充报告纲要》(讨论稿),1988年5月8日到14日由水利部会同能源部在北京举行了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修正补充工作座谈会,对《要点报告纲要》(讨论稿)进行了认真的审议,会议认为《要点报告纲要》(讨论稿)基本符合国家下达任务书的规定,并把提交的报告定名为《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报告》(1988年修订)(见附件四)。根据座谈会议的要求,长办于1988年第四季度提出《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报告》(1988年修订),报请审查。

1990年5月29日~6月5日,由全国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主持,在北京召开了《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报告》(1988年修订)审查会,国务委员陈俊生同志受田纪云副总理的委托,主持了会议。领导小组在听取了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要点报告》的汇报和与会单位代表和专家的意见后,经过分析研究,原则同意《要点报告》,并要求根据与会同志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为此,在全国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水利部牵头,于会后立即组织国家计委、农牧渔业部、林业部、能源部、交通部、卫生部、环保局、土地局、长江水利委员会的同志,组成修改小组,结合各省代表留下的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

1990年7月18日,由国务委员陈俊生主持召开了全国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听取了修改小组对《要点报告》修改的汇报,经过审议一致同意修改后的报告,决定根据会上意见再作个别修改后上报国务院审批,上报报告定名为《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简要报告》(1990年修订),修改后的《要点报告》相应定名为《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报告》(1990年修订)。

第三章 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

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的方针任务

1.方针

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方针和政策,遵照《水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森林法》、《矿产资源法》和《河道管理条例》、《水土保持工作条例》、《土地复垦规定》等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条例和规定,继续执行党中央成都工作会议的决定,坚持“统一规划,全面发展,适当分工,分期进行”的长江流域规划工作的基本原则,正确地解决远景与近期,干流与支流,上中下游,大中小型,防洪、发电、灌溉与航运,水电与火电,发电与用电和经国家计委下达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修订补充任务书》提出的整体与局部,以及水土和生物资源的利用与保护等方面的关系。

2.任务

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从流域的实际情况出发,全面考虑国民经济有关部门的要求。考虑两个不同的水平年,近期以2000年国民经济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为目标,远景以2030年及以远为目标提出综合利用长江水资源的要求。对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开发基本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1)水资源开发利用 研究水资源情况及其开发利用条件,开发利用预测及规划目标,进行综合开发利用长江水资源供需平衡,提出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

(2)防洪 要求研究如何正确处理大量超过河道安全泄量的洪水,防止毁灭性洪灾的发生,提出干流上、中、下游及主要支流的防洪方案,着重研究长江中下游平原区的防洪方案。

(3)治涝 要求进一步研究制定排涝标准,因地制宜分区进行规划,提出经济合理的排涝规划方案。

(4)水力发电 要预测长江流域需电发展速度,研究开发长江水电,作为解决流域经济发展所需电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及解决西南、华中、华东地区用电要求的重大作用及合理性。

(5)灌溉 根据国家人口增长预测及对农业发展的要求制定目标,因地制宜地提出灌溉发展规划,重点放在四川腹地等大面积干旱缺水地区,及洞庭湖、江汉平原、鄱阳湖等商品粮基地。

(6)航运 要求研究改善通航条件,发挥干支流航运的潜在优势,建立以长江干流为骨干,干支流畅通,江海直达,水陆联运,平战结合的综合航运系统规划。

(7)水土保持 要求根据不同的自然和社会条件,选出严重水土流失区为重点,因地制宜地提出综合治理措施及分期实施的规划。

(8)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整治 要求根据各河段不同情况,及国民经济的发展需要,提出综合整治及分期实施的意见。

(9)南水北调 规划中要在各大流域水资源供需平衡的基础上,提出从长江调水的可行性方案,并研究分期实施的意见。

(10)水产 研究充分利用广阔的淡水水面,因地制宜,分区规划发展养殖事业。

(11)长江沿岸城市发展规划布局意见 研究充分利用长江航运及供水优势,建设沿江走廊,进行长江沿岸城市布局。

(12)城市供水 预测发展需水要求,提出城市生活和工业供水意见。

(13)水源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 要求对水质现状作出评价,提出水源保护的意见,对长江规划中的重大工程项目如长江中下游防洪蓄洪工程,南水北调及三峡水利枢纽工程作出环境影响初步评价。

(14)旅游 长江流域名胜古迹甚多,是开发旅游的良好地区。在规划中要注意保护名胜古迹,结合水利建设为发展旅游创造条件。

水资源开发利用

流域降水水汽,主要由西南和东南季风带入流域。年输入流域水汽总量达67800亿立方米。流域多年平均降水深超过1000毫米,地域分布很不均匀,大致江南大于江北,中、下游大于上游。由于径流来源于降雨,年际和年内分配不均匀。流域水资源总量为9616亿立方米,占全国水资源总量36%,其中地表水资源9513亿立方米,浅层地下水资源2463亿立方米,重复水量2360亿立方米。每平方公里水资源量54万立方米,为全国平均值的1.9倍;人均占有水量2760立方米,略高于全国平均值;耕地亩均占有水量2620立方米,为全国平均值的1.45倍。

解放以来,流域在水资源开发方面已做了很多蓄、引、提、调的水利设施,主要有水库4.8万余座,总库容1222亿立方米;引水工程56万多处,提水工程26万多处;还有大、中城市给排水工程。兴建的大量水资源开发工程发挥了水资源的综合效益,1980年工程设施,按保证率75%,年引水1749亿立方米,但开发标准仍不高,各个地区的利用也不平衡,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水资源开发的要求。

根据《长江水资源利用》报告的成果,预测2000年长江流域内用水总量为2596亿立方米,约相当于保证率为75%年地表水资源8656亿立方米的30%。其中农业用水量1763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578亿立方米,生活用水量255亿立方米。农业用水仍是最大用户。长江流域虽然雨量丰沛,但由于时空分布不均,降雨与作物生长期不相适应,受旱灾威胁的面积较大,平均年受旱成灾面积多达2380万亩;缺水地区多在上、中游丘陵山区及耕地比较集中的上、中游盆地;由于汛期降雨集中,汛期水量约占年径流量的70%~75%,所以洪涝灾害频繁。根据长江水资源的这一特点,今后必须大力增加调节水库,调节径流的时空分布,才能进一步防治水害和开发利用水资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服务。

南水北调方案调水量,初步规划为680亿立方米,约相当于长江多年平均入海水量的6.8%,相当于枯水年径流量的8.9%,从总量上讲,调水的影响是有限的。但若在水源无调节的情况下,枯水期或干旱年要不调或少调,以减少调水后对长江流域的不利影响。对各调水路线方案调水后的具体影响,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长江流域虽属我国水资源丰富的地区之一,但由于人口众多,人均、亩均占有水量并不多,因此必须强调节约用水,科学用水,使宝贵的水资源在流域内外得到充分的、合理的、有效的利用。对地下水资源要因地制宜地开发利用。在水资源利用条件特别困难的地区,除应开源节流外,更应因地制宜地调整农业结构来保证农业生产。

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从整体上看,水质是好的或比较好的,但由于城市工业和生活污水任意排放,在城市江段形成岸边污染带,并有所发展和扩大。因此,必须加强水资源保护。

防洪规划

1.长江的洪水灾害及其成因

长江流域的洪水基本上都由暴雨形成,暴雨集中在5~10月,雨季中下游早于上游,南岸先于北岸,故一般年份各河洪峰相互错开,中下游干流可顺序承泄中下游支流和上游干支流洪水,不致造成大的洪灾。但如气象反常,即可形成大洪水导致洪灾。长江流域洪灾分布极广,但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地面高程普遍低于洪水位5~6米乃至10余米,是洪灾最严重的地区。长江上游干支流和中下游支流的洪水都汇集于此,河道泄洪能力和来水的洪水流量的差距很大。荆江枝城的安全泄量约为60000立方米每秒,可是自1877年以来的100多年中,实测宜昌洪峰流量超过60000立方米每秒的有24次;自1153年以来历史调查宜昌洪峰大于80000立方米每秒的有8次,其中大于90000立方米每秒的有5次。1870年洪峰流量更高达105000立方米每秒,洪峰流量超过荆江河道安全泄量的机会甚多。超额的洪水量也很大,故一次大洪灾的受灾面积很大,一旦淹水,受淹时间长达数月,灾情惨重,因而一次特大洪灾将严重地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长江中下游平原区成灾大洪水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由干流某些河段和若干支流发生强度特大的暴雨所造成,形成洪量大而洪峰特高的洪水,例如1860年、1870年、1935年洪水。1860年、1870年两次特大洪水,荆江河段大堤决口,形成了藕池河、松滋河、两湖平原一片汪洋,淹没3万多平方公里,损失惨重。另一种是由全流域性普遍暴雨所造成,干流和支流洪水互相遭遇,形成峰高量特大的持续性洪水,例如1954年、1931年洪水。1931年和1935年大洪水,长江中下游平原淹地分别为5090万亩和2264万亩,死亡人数分别为14.5万人和14.2万人,1931年汉口被淹长达3个月;1954年特大洪水,虽在中央领导的关怀下,经过紧张的防汛抢险,缩小了灾害,保住了重点堤防和城市,但溃口及临时分洪量达1023亿立方米,淹没农田4755万亩,受灾人口1888万人,死亡3万余人,京广铁路不能正常通车达100天,使整个国家的经济受到显著影响。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今后如再发生上述大洪水,如无可靠防御措施,其损失将比当时更严重,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更大,还可能因洪灾死亡大量人口,这是一个很大的社会政治问题,必须慎重对待,加速治理。

长江流域的丘陵平原型支流,其中下游河谷开阔,洪灾也较严重。1981年7月岷江、沱江、嘉陵江中下游发生特大洪水,灾害波及119个县(市),减产粮食10余亿公斤,成渝、宝成、成昆铁路中断10~20天,工农业总损失约15亿元。1935年7月,汉江与澧水发生特大洪水,汉江淹没农田600余万亩,死亡8万余人,澧水死亡3万余人。1983年汉江洪水,安康城遭灭顶之灾。湘、资、沅水中下游,赣、抚、信、饶,修河中下游,青弋江、水阳江中游以及太湖流域都曾由于支流大洪水而发生严重程度不同的洪灾。长江口三角洲地区则可能因风暴潮而发生严重灾害。因此,防洪是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中的首要任务。

2.防洪建设成就与防洪能力

按照“蓄泄兼筹,以泄为主”的方针,解放以来,已分期分批对长江中下游3600公里的干堤和约30000公里的支民堤进行加高加固,至1984年止,完成土石方达30余亿立方米(其中石方6500万立方米);兴建了荆江分洪工程、汉江杜家台分洪工程、洪湖隔堤工程等,并规划安排了500余亿立方米分洪容量的分蓄洪区;进行了下荆江系统裁弯,扩大了泄量4500立方米每秒;巢湖、滁河、太湖也扩大或开挖了分洪道;长江流域还兴建了100多座大型水库,其中丹江口、柘溪、柘林、陈村、漳河、鸭河口等水库具有较显著的防洪作用,其余的多位于较小支流,防洪作用不大。目前长江中下游主要堤防能防御1954年实际洪水位,其中荆江地区接近10年一遇,其他地区约为10~20年一遇的标准。在此条件下再遇1954年实际洪水,所需的分洪容量可由1954年实际分洪溃口水量1023亿立方米减为约700亿立方米。考虑堤防按1980年长江中下游防洪座谈会规定的标准加高加固后,达到防御沙市45.0米,城陵矶34.4米,汉口29.73米,湖口22.5米的防御水位,在理想分洪运用情况下,所安排的500亿立方米分洪容量大致能满足1954年实际洪水的分蓄洪需要。

四川省解放以来在主要江河上修建浆砌块石堤防870公里,保护耕地200万亩,人口200余万人,防洪标准约为5~10年一遇洪水。长江支流汉江由堤防、丹江口水库、杜家台分洪工程、中游民垸临时分洪区配合运用,可防御1935年实际洪水(约百年一遇)。赣江由赣东大堤及泉港分洪区配合运用可防20~30年一遇洪水。但长江大部分支流仅能防御10~20年一遇洪水,且还存在因洪灾造成大量人口死亡的威胁。太湖防洪标准也很低。

目前长江防洪中突出的问题是:

(1)防洪标准普遍偏低,与长江中下游地区社会经济的重要地位很不相适应,特别是荆江河段防洪标准太低,形势更为严峻,即使考虑加高加固南岸堤防薄弱环节及分蓄洪区运用,也只能勉强防御枝城80000立方米每秒的洪水,约相当于40年一遇,超过这一标准还无切实可靠的对策,而本河段枝城站百年一遇洪峰为87100立方米每秒,历史上的1870年已发生110000立方米每秒的洪水,遇到这类洪水,由于超额洪峰流量过大,必将造成南岸干堤溃决或南北干堤俱溃的严重局面,南溃将淹没洞庭湖区,北溃将淹江汉平原并威胁武汉市,可能造成数十万人口伤亡的毁灭性灾害。

(2)洪水超过堤防防御标准,为保证重点地区安全,需在平原湖区大量扒口分蓄洪,由于分蓄洪区均是已开发的地区,平均每分蓄洪1亿立方米洪水,淹没耕地约1.2万亩,临时动迁居民7000人,不但淹没损失很大,而且临时转移人口十分困难,且运用可靠性差。

(3)部分支流中下游或尾闾段防洪标准太低,急待提高。

3.防洪治理标准与方针

根据长江中下游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洪灾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因素,参照国内外大江大河的防洪标准,以及现阶段防洪的实际情况,长江干流荆江河段防洪标准至少应达到百年一遇,并应创造条件使荆江河段在遭遇类似1870年那样的历史特大洪水时保证行洪安全,南北两岸干堤不自然溃漫,防止发生毁灭性灾害;城陵矶以下河段,以1954年实际洪水作为防御目标,武汉市、南京市、上海市地位十分重要,有条件时还应进一步提高标准;其他地区,应根据其地位及洪灾可能造成的影响,分别拟定不同的标准。

为了达到上述防洪标准,应当正确处理超过河道安全泄量的巨大超额洪峰与洪量。1959年提出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报告》,将长江中下游平原区防洪,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靠堤防的适当加高加固及充分利用分蓄洪工程,以基本消灭普通洪灾,提高重点地区的防洪标准,少数支流兴建大型水库防止毁灭性洪灾;第二阶段继续兴建干支流水库,并充分利用平原区已有防洪措施,进一步提高防洪标准,逐步达到重点地区防御1954年洪水的标准;第三阶段兴建更多的综合利用水库,逐步减少分蓄洪工程运用数量和机会。

通过多年实践及进一步研究认为,堤防仍然是长江中下游防洪依赖的基本手段,应当尽最大努力,加快实现1980年防洪座谈会规定的防御水位标准,但再大量加高无现实可能性;分蓄洪区相当长时间内也是必要的,但运用损失很大,这是在没有足够水库拦洪情况下为缩小洪灾损失的一种不得已的措施,故应当随着上游干支流水库的兴建逐步减少其使用的范围与机遇;结合兴利在上游干支流兴建水库是一项根本性防洪措施,三峡水库是长江中下游防洪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仅有上游支流水库,因各水库位置分散,离中下游防洪保护区远,且其未能控制的近30万平方公里的区间恰是暴雨区,1870年洪水就主要产生在这些地区,故支流水库对中下游平原区的防洪作用有很大的局限性。还研究过一些其他措施,如开辟大分洪道,将洪水直接分泄到江阴以下,不但工程量浩大,打乱大片地区的水系、交通,还要大量移民,是不现实的;拓宽汉口──九江的“卡口河段”,工程量很大,还将引起新的不平衡;“退田还湖”来防洪,与农业生产矛盾太大,这些地区已是农业生产的精华地带,不但移民问题难解决,且在大洪水时这些湖泊的调洪作用还远不如作为分洪区时的作用。因此,这些措施都是不合理、不经济的。长江中下游防洪治理的方针仍应是“蓄泄兼筹,以泄为主”,还应当考虑“江湖两利”和左右岸兼顾,上、中、下游协调的原则,采取合理地加高加固堤防,整治河道,安排与建设平原分蓄洪区,结合兴利逐步兴建干支流水库,逐步达到以三峡水库为骨干,堤防为基础,配合以其他干支流水库、分蓄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及非工程防洪措施,使长江中下游防洪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

长江上游支流洪水陡涨陡落,河道坡降较大,洪水流速大,容易冲毁两岸农田房屋。目前受洪水威胁较大的主要是部分支流的中下游及沿河城镇,但在这些支流上一般又缺少建设大水库调蓄洪水的条件。因此,防洪治理的方针,应坚持疏导与调蓄结合,以疏导为主,即除尽量结合兴利建库拦洪外,主要靠加高加固重点地区堤防、整治河道、清除行洪障碍、加强非工程措施等。

长江下游区的大通以下,河槽宽阔,行洪能力大,洪水变幅相对较中游为小,在大通以上对超额洪水妥善处理的基础上,可以用加高加固堤防,整治河道,解决防洪问题。

中下游各支流的防洪,应根据本身条件采取合适的措施,其中对有拦洪作用的水库,应考虑在干支流洪水遭遇时与干流防洪统一调度的可能性。但由于这些支流洪水与干流洪水的组合与遭遇并不稳定,且干支流水库受到淹没损失的限制,库容一般不大,本身防洪任务又很重,故干流防洪一般不能依靠这些水库。

4.防洪规划方案

(1)长江中下游平原区 根据前述防洪治理方针,近期规划如下:

a、干流堤防按1980年长江中下游防洪座谈会的要求进行加高加固,规定设计水位为:沙市45.00米,城陵矶(莲花塘)34.40米,汉口29.73米,湖口22.50米,大通17.10米,南京10.60米(有台风影响为11.10米),镇江8.85米(有台风影响为9.50米),江阴7.25米(有台风影响为8.04米)。并将中下游的堤防划分为重点、重要、一般三类,分别规定了超高与堤顶面宽。荆江南岸松滋老城附近堤防应能按安全通过80000立方米每秒流量加高加固。沮漳河下游改道,荆江河道继续进行整治。

b、合理安排分蓄洪区安全建设,按主要堤防达到上述标准计算,遇1954年洪水,在理想运用情况下,共需分蓄洪约500亿立方米,其中荆江区54亿方米,城陵矶附近320亿立方米(其中洞庭湖、洪湖各160亿立方米),武汉附近68亿立方米,湖口附近50亿立方米(其中鄱阳湖、华阳河各25亿立方米)。具体分洪区位置已由各省作了安排并经国家批准。分蓄洪区应当有计划地对安全区台、安全楼房、转移道路及器具、进洪设施等方面逐步安排建设。

c、尽早兴建三峡水利枢纽,其规模暂以坝顶高程185米、正常蓄水位175米、防洪限制水位145米为代表,有防洪库容221.5亿立方米,按照分级补偿控制沙市水位或进一步控制城陵矶洪水位补偿调度,可以使荆江地区遇百年一遇洪水不分洪,遇更大洪水在已有分蓄洪区配合下保障荆江河段安全行洪,并大幅度减少城陵矶以上分蓄洪区的使用范围与机会。

d、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在长江上游各支流兴建一批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对长江中下游也可起一定防洪作用,初步规划在2020年前可能建成发挥作用的有:金沙江的溪落渡,岷江的紫坪铺,大渡河的瀑布沟和龚咀(加高),嘉陵江的亭子口、合川、宝珠寺(正建)、碧口(已建),乌江的构皮滩、彭水、东风(正建)、乌江渡(已建)等13座水库,总库容460亿立方米,有效库容243亿立方米,防洪库容122亿立方米。

此外,还要加强上游水土保持,中下游河道清障,禁止围垦湖泊洲滩,确需围垦的,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以及严格控制分洪区人口增长、实施防洪保险、加强通讯、加强气象和洪水预报等非工程防洪措施。

(2)长江上游四川盆地 根据其地理特点,规划结合水资源综合利用在主要江河上游和盆地边缘选择合适条件兴建一批有一定调洪能力的水库,除了上述的以外,还有岷江的沙坝,青衣江的飞仙关,涪江的武都,渠江的剪刀垭,安宁河的大桥,沱江的清平等。河道整治和堤防建设的重点为对成都平原及成都市有影响的行洪河道,主要江河沿江易受淹城镇及平坝河段。整治标准一般平坝河段为20年一遇洪水,县以上城镇河段一般为50年一遇洪水。还要根据上游支流洪水陡涨陡落的特点,加强非工程防洪措施,并使沿江城镇规划与建设适应洪水特性。

(3)沿江城市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防洪问题已成为沿江城市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乏统一规划,防洪标准偏低,城市防洪堤基础处理差,市政工程与防洪工程不够协调,河道行洪障碍严重,城市防洪工程管理上也存在不少问题。

城市防洪规划的原则,应当是在流域整体防洪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城市的特点及地位,合格安排,并且要与城市发展规划相协调,有矛盾时应服从防洪要求。并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在防洪工程建设中,应统一规划设计,严格组织施工,建成后统一管理。根据以上原则,宜昌以上及中下游支流的中上游沿江城镇,应根据本流域防洪治理的整体安排、本身的重要性及可能条件,合理选定防洪标准,在整治河道的基础上,适当兴建堤防;加强河道管理,防止侵占行洪断面;并要加强洪水预报和制定遇超标准洪水的应急计划。长江中下游冲积平原区内的沿江城市,应当在长江中下游整体防洪规划对超额洪水妥善处理的基础上,按照统一制定的堤防防御设计水位(见前述,下游受潮汐影响较大的城市要考虑受台风影响的设计水位)和统一标准加高加固堤防,并根据干支流综合规划和实际需要及经济发展条件,规划建设城市本身的防洪体系。同时要加强护岸,稳定岸线;加强河道管理及城市附近的分蓄洪区管理;严禁设置行洪障碍,已有的要抓紧清除。目前流域内的沙市、武汉、九江、安庆、芜湖、南京、上海、成都、长沙、南昌等防洪重点城市已作了轮廓规划。

(4)各主要支流的防洪规划见第五章。(未摘录)

5.2000年前长江防洪建设安排要点

(1)1995年前基本完成1980年长江中下游防洪座谈会所规定的加高加固堤防任务,并加速各支流堤防加高加固建设;

(2)加快分蓄洪工程安全建设(包括非工程措施);

(3)继续进行河道整治,积极研究上荆江河势调整工程;

(4)尽早开始三峡工程建设,力争2000年稍后开始发挥防洪效益;

(5)结合兴利兴建一批防洪作用较大的支流水库,包括紫坪铺、武都、飞仙关、亭子口、江垭、皂市、峡江、港口湾等;

(6)积极推行非工程防洪措施。

(7)加强工程管理,充分发挥已建工程的效益,使之符合规划要求。

6.防洪规划治理效果评价

在长江中下游平原区,1995年左右堤防防御水位比现状抬高0~0.82米,除荆江防洪标准约为10年一遇外,其他河段可防御15~20年一遇洪水,并使遇1954年洪水所需分洪量由700亿立方米减为约500亿立方米,一次分洪运用即可减少淹没耕地240万亩,避免临时动迁居民约150万人。在2000年稍后三峡水利枢纽投入运用后,逐步达到百年一遇以下的洪水不动用荆江分洪区,百年一遇至千年洪水(包括1870年洪水),可有效控制枝城流量不超过80000立方米每秒,避免荆江南北两岸发生毁灭性洪灾;城陵矶地区遇1954年洪水,也可大大减轻分洪损失;武汉地区,由于上游地区防洪能力加强,分洪量的减少而有利于控制武汉洪水位不超过规定的防洪保证水位,消除了万一荆江大堤溃决、洪水取捷径直趋武汉而难以控制的威胁,并由于总的控制超额洪水能力的增加(三峡建成后武汉以上控制超额洪水的能力为分洪区容量442亿立方米,加三峡防洪库容221.5亿立方米),可进一步提高武汉防洪标准。三峡水利枢纽建成后还为四口建闸控制创造了条件,可大大改善洞庭湖区防洪现状,减少泥沙淤积,延长其寿命。根据历史调查和实测水文资料计算,三峡水库建成后多年平均减少淹没农田为34.5~41.8万亩/年,平均年效益为9.49~11.09亿元,遇1870年特大洪水有三峡工程可减少直接损失354亿元(以上均按1986年价格计算)。远景在上游建成一批支流水库后,防洪情况进一步改善,预计在前述13座水库建成后,与三峡水库统一调度,可使遇1954年洪水中下游分洪总量再减少约14亿立方米,各地防洪标准进一步提高。

在长江上游四川盆地,岷江紫坪铺水库兴建后可将灌县100年一遇洪峰7700立方米每秒削减为3680立方米每秒,相当于自然情况下10年一遇洪水。涪江武都、嘉陵江亭子口水库兴建后亦可取得相当的防洪效果。各支流结合重点河段的整治及前述规划水库的兴建,成都平原和重点河段的防洪标准可提高到20~50年一遇洪水。

治涝规划

1.长江流域易涝耕地约7000多万亩,93%在中、下游平原,区内还有武汉、苏州、无锡、上海等易受涝的重要城市,因此中、下游平原是治涝规划的重点区。据解放前50年资料统计,年均受涝成灾约1000万亩。解放后在中、下游平原建成排水涵闸7000多座,开挖疏浚排水河网,发展机电排水装机510万千瓦,有效地提高了平原湖区的排涝能力。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准偏低,有3000多万亩农田达不到五年一遇暴雨的排涝标准;一些治涝系统布置不合理,重骨干、轻配套;内湖过量围垦,内湖水面率已从解放初期16%左右,降到不足5%,加重了治涝负担;电源短缺,设备老化,电排不能充分发挥效益;城市排涝标准也偏低。

2.流域治涝的基本任务是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排涝能力。2000年前使大部分地区逐步达到或超过十年一遇暴雨的排涝标准。按照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和社会因素,全面规划(实行分区治理),根据不同涝区的特点分区拟定排涝标准,采取自排与提排结合,安排适量的蓄渍内湖,防洪、排涝、灌溉统筹考虑,航运、水产养殖、生态环境相互促进的综合治理措施。

3.长江中下游平原区面积12.6万平方公里,根据自然条件,参照行政区划分为洞庭湖区(湖南省部分)、江汉平原区、鄱阳湖区、华阳河及巢滁皖区、青弋江水阳江区、太湖区、通扬区。在统一规划指导下,各区由有关省市区分别规划。城市排涝规划由各市进行。

洞庭湖区等片及上海市规划要点简述如下:

洞庭湖区(湖南部分) 总面积15200平方公里,通江湖泊2691平方公里,圩垸面积9323平方公里,圩垸地面高程35~25米,总耕地面积868万亩,内湖总面积1000平方公里,已建电排站41.5万千瓦,需要排涝的面积724.6万亩。主要问题是湖区水位抬高,设备效率降低,电力不足,机电设备老化,内湖蓄渍能力不足。规划2000年达到十年一遇的排涝标准,需增加电排13.59万千瓦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并有计划地更新设备,适量将垸内低田“退田还湖”,增加内湖蓄渍能力。

湖北省整个江汉平原及黄广、华阳区(湖北部分) 总承水面积54380平方公里,汛期高水位时需要电排治涝面积43145平方公里,计分为荆北区(即四湖地区)、荆南区(洞庭湖区湖北部份)、汉北区、汉南区、武汉附近北区、武汉附近南区、黄广、华阳(湖北部分)等7区,按10年一遇暴雨计算,总产水量66.76亿立方米,扣去湖泊河网调蓄量33.02亿立方米,共需总排水流量8393立方米每秒,扣除现有排水能力6803.4立方米每秒(装机65万千瓦),还需要增加装机19.71万千瓦,相应流量2127立方米每秒。

鄱阳湖区 湖区地面高程在20米以下的总面积9123平方公里,其中陆地5200平方公里,湖泊3914平方公里,地面高程低于当地洪水位4~6米,共有圩垸581座,堤线长2792公里,耕地599万亩,居民566万,其中易涝耕地337万亩,有机电排灌51万千瓦。已经得到治理的276万亩,其中尚有121万亩达不到5年一遇的排涝标准,主要问题是汛期高水持续时间长,机电排灌设备效率低,成本高,电源不足。规划2000年增加电排装机22万千瓦及相应的配套设备,并有计划地更新部分老化设备。

青弋江水阳江区(安徽部分) 圩垸易涝区2263平方公里,耕地195万亩,地面高程6~8米,汛期约半年时间不能自流排水,现有电排装机容量6.0万千瓦,需新增装机容量3.1万千瓦。

通扬区 江苏省长江以北部分地区,总面积8960平方公里,耕地760万亩,农业人口750万,地面高程2~6米。区内有15条干渠与大量的港沟相互连通,构成灌排系统,排水出路主要在长江,以自排为主。存在主要问题是排涝标准偏低,只能达到3~10年一遇,多数只能达到或略低于5年一遇;同时部分设备老化(包括渠系淤积),配套、管理维护工作跟不上。规划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搞好续建,配套、挖潜,加强管理,因地制宜,以自排为主,提排为辅,逐步提高排涝标准,争取2000年达到10年一遇的标准。

上海市 市区面积340平方公里,地面高程3~3.5米,最低2米,黄浦江历年最低高潮位3.67米。主要靠电排站排涝,市区排涝设施有泵站101座,排水能力381立方米每秒,雨水管道1487公里,每逢暴雨,积水情况较为普遍。规划标准采用一年一遇1小时暴雨36毫米计,共需排水能力1512立方米每秒,电排装机16.77万千瓦,分期实施。“七五”期间增加排水能力493立方米每秒,电排装机5.59万千瓦,2000年前再增排水能力535.72立方米每秒,装机6.37万千瓦。

华阳河及巢滁皖区、太湖流域 治涝标准均采用10年一遇或者略高的标准,详见支流规划。

水力发电规划

1.长江流域国民经济与电力发展现状

长江流域地跨我国西南、华中、华东三大区,由于流域界限与行政区划不尽一致,可通过三大区的电力发展来反映长江流域国民经济发展的情况。三大区的现状见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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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长江流域需电发展预测

根据2000年翻两番的总目标,结合对国内外负荷增长率分析,以及《全国三十年电力发展纲要》中有关网局对我国分省电力发展的预测,2000年全国需电水平大致为12000~13000亿千瓦·时。2015年以2000年为基础,按15年翻一番考虑,将达到24000~27000亿千瓦·时,平均年增长4.73%~4.99%,相应装机容量为4.8~5.89亿千瓦。远景2030年以2015年为基础,考虑其基数较大,暂按20年翻一番估算,年平均增长3.53%,需电量为40000~45000亿千瓦·时,相应装机容量为8~9亿千瓦。长江三大区各水平年分区需电预测见表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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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2说明,从1985年到2000年这15年中,长江流域三大区共需装机容量7733~10472万千瓦,年电量3578~4407亿千瓦·时;到2015年,全流域需要新增装机为10398~13330万千瓦。这说明电力建设的任务是艰巨的,加之系统日益增涨的调峰要求,煤炭产、运紧张,水电开发已成供不应求之势,必需大力加强前期工作,始能赶上电力建设的步伐。

3.长江流域的能源资源

长江流域的能源资源,以水力资源最为丰富,煤炭储量相对较少;石油与天然气有一定储量,目前尚在进一步勘探,且不宜用作发电;故能源资源中仍以水力和煤炭为主。其分布情况如表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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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列长江流域可能开发水力资源,如全部开发,可获年电量10000多亿千瓦·时,相当于年产5.6亿吨原煤的能量,但分布不均,总的情况是:

上游西南地区水力资源丰富,又有一定煤源;中游华中地区煤炭资源不多,能提供开发的水能也有限;下游华东地区各种能源资源都比较缺乏,而负荷发展的需电要求又高于其他地区,是流域内的严重缺能区。长江流域的电力建设应考虑这种能源资源“西多东少”,而需电要求“东大于西”的特点。

4.长江水电开发的优越性

长江水能丰富,开发利用程度低,因此在发展火电的同时,必须大力开发水电。长江水电除了具有一般水电特点,如属于可再生的清洁能源外,据已建和在建的水电工程分析,大多具有地形地质条件较好,利用的落差大,水量丰沛而稳定,技术经济指标较优的特点,同全国其他流域水电相比,也是较好的(如表3-4所示)。其单位指标,一般接近于全国平均值。同样,规划拟建、急待开发的水电站与已、正建电站的技经指标类似,也是比较优越的。长江的水电,大多数具有综合利用的特点,除发电外,它们都能较好地与各地区防洪、航运、灌溉等相结合,能很好地发挥综合利用效益,从而可以用最小的投资,取得最大的综合经济效果,在这方面是其他电源所不能做到的。特别是大型和特大型的关键性水利枢纽,如已建的丹江口枢纽和拟建的三峡水利枢纽等巨大的综合效益,更是其他电源所无可比拟的。因此,因地制宜地大力开发长江水电,是解决三大区需电的最好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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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西南、华中、华东三大区2000年电力供求规划

西南区 本区水力资源非常丰富,三省可供开发的水能资源居全国之首。1985年已有水电装机425万千瓦,占全区电力装机788万千瓦的53.9%。到本世纪末全区要求新增装机1472~2378万千瓦,年发电量769~798亿千瓦·时。目前在建的大中型水电站有铜街子、宝珠寺、东风、二滩、天生桥二级、鲁布格和漫湾等。2000年前拟建的有太平驿、紫坪铺、亭子口、合川、彭水、构皮滩、洪家渡、天生桥一级、瀑布沟和大朝山等,以上在建和拟建水电站预计可投入容量1334万千瓦,年电量656亿千瓦·时,其中流域内容量1054万千瓦,年电量520亿千瓦·时。由于受前期工作及其他条件限制,再多开发也有困难。因而可在贵州等地兴建一定数量的火电,基本可满足本区2000年电力电量平衡的要求。同时要抓紧做好金沙江等河流的前期工作,为下世纪初的开发作好准备。2015~2030年,本区可大量开发金沙江等西部水电,充分发挥其水能优势。

华中区 本区1985年水电装机537.4万千瓦,占全区电力装机1360万千瓦的39.5%。到本世纪末,全区要求新增装机3113~4077万千瓦,年电量1352~1752亿千瓦·时。在建的水电站有葛洲坝(目前已建成),东江、万安、五强溪和隔河岩(后二者于1987年开工),装机共515万千瓦,年电量约200亿千瓦·时。本世纪内,经研究认为开发条件好,可能建设的电站有:三峡、水布垭、高坝洲、凌津滩、王甫洲、新集、江垭、泰和、峡江、皂市、潘口、敷溪口等枢纽及其他中型电站。本世纪内华中地区可能开发的水电总装机为2690万千瓦,能投产的水电总装机约922万千瓦,年电量296亿千瓦·时,可满足本区新增装机的29.6%~22.6%,新增电量的22%~17%。因此缺电余额只能由火电来满足,新增原煤需要量将达5000~6000万吨,绝大部分要靠外区输入,煤炭的开采与运输压力是很大的。到下世纪初,随着负荷的发展,如无大型水电及时投入,则本区火电用煤将更趋困难。三峡电站下世纪初投入,就可大大缓和这种困难局面。在三峡电站全部投入后,将一半容量留在华中,则可减少外区向本区输煤2000多万吨。

华东区 本区是严重缺能区,多年来一直存在着能源供应困难和调峰措施缺少的问题,今后随着需电的增长,问题将愈来愈突出。1985年本区已有水电装机189.5万千瓦,占全区电力装机1352万千瓦的14%,基本上是以火电为主的系统。到本世纪末,全区要求新增装机3148~4017万千瓦,年电量1457~1857亿千瓦·时。在2000年前,本区可能兴建的水电站除紧水滩、石塘在建外,尚有珊溪、滩坑、港口湾等水电站及天荒坪等抽水蓄能电站,合计装机327万千瓦,年发电量仅21亿千瓦·时,主要仍将靠火电。新增电量年需煤7000~9000万吨,靠本区能源是无法解决的,因之势必要求从邻近地区向本区输电或输煤。从要求的供电规模和可能输电的电源分析,最理想的电源为三峡工程。目前葛洲坝电站已架设±50万伏直流线路向华东输电,三峡电站应加速建设,在2000年以后,以一半容量向华东地区供电,本区电能供应的压力,就有所减轻,可替代输煤2000多万吨,同时参加系统调峰,以改善运行条件。

总之,到本世纪末,长江流域在能源开发的供求上,除西南区可以本身解决,远景还可向东输电外,华中和华东的能源都比较紧张。两区有条件开发的水电电源,基本上都已考虑,其中三峡工程一旦投产,其后连续每年可投产272万千瓦(即相当于每年投入一个葛洲坝电站),后劲是很大的,因此尽快开发三峡工程是非常必要的。同时三峡工程的兴建并不排斥其他水电电源的开发,而其他水电也无法替代三峡工程的作用和在电力系统中的地位。

6.2000年以后的水电开发意见

对于2015和2020年的电力供求关系,目前只能根据预测的需电要求,大致上提出一个安排意见。考虑的原则仍然是:

(1)按各区的需电要求与能源分布情况,对用电迫切且矿物能源短缺又有一定水力资源的地区,尽可能多开发水电;

(2)根据负荷发展,尽先安排那些调节性能好,综合利用效益较大,建坝条件好,交通较为方便,前期工作较充分,接近负荷中心,同时淹没损失相对不大的电源;

(3)加速大型骨干电站的建设,以大型为骨干,大中小相结合,特别是西部地区,2000年前除可供开发的大型电源外,应大力加强前期工作,以备2000年后大量开发的急需。

全流域的主要水电电源,分为2000年、2015年、2030年三个水平年,分区的安排意见详见《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报告(1988年修订)》表3-5-(4)至3-5-(6)。

按表中的安排,在2000年前,华东地区的水能资源已开发殆尽,2000年后,主要进行扩建与抽水蓄能电源的建设,以解决系统部分调峰问题。华中区在2000年前,条件较好的三峡等大型电站和一些中型电站大多相继开工,在2015年以前,各类大中型水电,基本上都进行了开发。西南区2000年前,正建和拟建的水电为1600多万千瓦,2000年以后则是本流域水电开发的重点地区。分区各水平年水电开发情况如表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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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长江三大区的水电在整个电力系统中所占的比重:2000年为26.7~33.3%,2015年为31.3~39.4%,2030年为31.1~36.8%。

7.近期开发工程综合评价

近期工程将有2500~3000万千瓦新增容量投产。西南区安排的瀑布沟、构皮滩、洪家渡、彭水等水电站,同时还能提供防洪、航运等综合经济效益,其经济内部收益率均高于10%。华中区安排的电源点除三峡工程外,大多为中型电站,如高坝洲、凌津滩、王甫洲、泰和、喜河、旬阳等水电站,为已正建大型电站隔河岩、五强溪、丹江口、万安、石泉、安康等下游的反调节水库,它们建成投产,将使上游电站容量效益得以充分发挥,并可较好地解决与航运的矛盾问题,同时本身也可提供一定的电能效益,其经济内部收益率亦在可行范围之列。又如安排的江垭、潘口等电站,对梯级电站和防洪等均能发挥较好的效益。另外针对华中电网调峰容量日趋困难的局面,还研究了东江、丹江口等已建电站进一步扩大装机的开发方案。本区由于新增水、火电容量与系统需要的容量缺额较大,近期所安排的水电远不能满足,除大力开发火电外,还迫切要求三峡电站能尽快兴建。华东区安排的滩坑、珊溪等电站,也具有防洪、航运等综合效益,经济内部收益率亦大于10%。由于本区基本上是以火电为主的系统,调峰问题较为困难,因此须安排修建一些大容量的抽水蓄能电站以及在已建水电站中进一步扩大装机的方案,以满足调峰要求。对本区拟建电站的评价,必须考虑本区能源供求特点,即使拟建电源技经指标不如西南、华中区,积极开发也完全是必要的,其社会经济效益有可能高于西南或华中地区。

长江水电,在我国能源工业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为加速其发展,希决策部门引起高度重视。由于水电建设是将一次能源与二次能源的开发同时完成的,因此国家应象对待煤炭、石油等一次能源那样,给予足够的前期费用和同等的优惠条件,以利大量前期工作的开展。同时,在具体工程中,正确处理淹没损失,进行开发性移民,并考虑到地方经济的发展,在用电和利税上应给地方以适当的照顾。

8.长江流域农村小水电及地方电网

小水电资源及开发现状 长江流域面积辽阔,山区面积占2/3,中小支流众多,蕴藏的小水电资源丰富。据现有初步普查资料统计,2.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水电站资源,可开发装机容量1743万千瓦,年发电量756亿千瓦·时,分别占全国可开发量的42%和46%,其中500~25000千瓦的电站约4000余座,装机1367万千瓦,年发电量679亿千瓦·时。资源主要分布在西南、华中两个地区,占流域总量的87%。流域农村人平小水电资源约50瓦,满足不了农村初步电气化要求(人平100瓦)。资源分布不均,地区之间相差悬殊,但小水电资源多的地区,一般多是大电网难以达到的地区,弥补了大电网的不足。

1983年全流域2.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水电站装机490万千瓦,年发电量137亿千瓦·时,基本集中在西南、华中两个地区,装机及发电量均占流域90%以上,不少县和地区形成了独立的地方电网,还有部分跨县的地区电网。输电线路总长约80万公里。全国100个电气化试点县中,长江流域46个,小水电的建设在电气化县中起重要作用,而已建成电气化的县,生产都有较大的发展。

在一些老、少、山、边地区,多是经济贫困、文化落后的县,也是小水电资源丰富的地区,有的利用和发挥了小水电资源的优势,逐步走上了治穷致富的道路。

小水电发展设想 目前全流域用电农户占70.3%,农村人平用电143.7千瓦·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流域内最低为青海省,供电农户占31%,最高是上海郊县农村,基本都用上了电,人平736.4千瓦·时。

农村(县及县以下)需电预测,根据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的增长率结合本流域的具体情况测算,另外又根据流域占全国农村用电所占比重推算,经分析采用如表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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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长江流域内小水电资源的分布极不平衡,小水电的作用也是因地而异。

山区 主要是流域西部和边缘地带,小水电资源丰富,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经济贫困,文化落后,大电网难以到达,无电地区多。小水电开发,近期应以小型为主,着重解决无电地区的用电,在普及用电基础上向初级电气化县发展。农村用电基本立足于开发当地的小水电资源,这类地区目前是国家重点扶贫区,为发展小水电提供了有利条件。

丘陵区 主要是四川、湖南、江西中部及巢湖水系的中游,小水电资源较丰富,地方工农业生产较发达,农村用电较多,部分中型电站的投入使有的地区地方电网已成为省电力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平原区 主要是川西平原及长江干流中下游沿江两岸(基本上包括了华东地区),地势平坦,小水电资源不多,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基本上处于大网供电区,目前和今后农村需电主要靠大电网供给。

1987年小水电占地方(县及县以下)所属电力90%以上,大多为径流电站,调节性能差。为改善供电质量,除了合理选择小水电的开发方式外,还需提高中小骨干水电在地方电力中的比重。同时,当地有煤而又不便外运,经国家批准可适当发展自发自用的小火电。这样将改善现有中小水电电网的供电质量,随着今后中小骨干电站的开发,将更有利于地方电网的发展。2000年小水电的发展预计将低于翻两番。另外,目前掌握的小水电资源也有限,可开发的装机1743万千瓦,到2015年左右基本得到开发利用,全流域小水电发展设想如表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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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规划

1.航运概况

长江是我国内河航运最发达的河流,流域内干支流水量丰沛,终年不冻。长江干流是沟通西南、华中和华东的运输大动脉。主要通航支流有岷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洞庭湖水系、鄱阳湖水系、巢湖水系和太湖水系等,并通过京杭运河苏北段和淮河水系联通,构成我国最重要内河运输系统。长江水系(包括苏北、皖北)通航里程约7万余公里,占全国内河通航里程的70%,其中通航300吨级以上船舶的航道仅4226公里。1985年货运量2.69亿吨,货物周转运量760亿吨·公里(均不含社会运量),分别占全国内河货运量的80%和周转运量的90%,对长江流域经济发展和在交通运输网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长江航运存在主要问题是:

(1)水运建设投资少,多数航道处于天然状态,航道条件差,货运成本高。干支流、上中下游航道条件悬殊,货运成本相差很大,航道条件急待改善;

(2)除少数大港外,多数港口设备简陋,港口泊位不足,集疏运条件差,管理水平低,船舶待港时间长,严重影响航运效益,增加了货运成本;

(3)大宗货源煤、石油等,主要依靠铁路、输油管转长江水运,制约着运量的增长。同时,生产力布局时忽视了沿河建厂充分利用长江水运条件;

(4)有的河流缺乏统一规划,水资源综合利用原则重视不够;一些支流出现碍航闸坝,有的通航河流水利水电设施没有同步建设通航建筑物,有的虽修建了通航设施,但设计标准偏低;有的水电站下游船舶航运困难,甚至时有断流;有的地方修建铁路、公路时,弃碴于航槽,使航道条件恶化。凡此种种,均使通航里程缩短,航运受到影响;

(5)对内河水运扶持不够,航运企业负担重,成本高,缺乏竞争能力。

2.规划目标

(1)近期规划目标到本世纪末或稍长时间,经过建设和技术改造,初步实现航道、港口、船舶、通信、导航的现代化,逐步形成以长江干流为主体、干支畅通的航运系统,进一步发挥长江水运在综合交通运输网中的作用。

(2)干流上游河段结合修建综合利用水利枢纽,从根本上改变川江的通航条件。中下游河段,依靠河势控制和整治,稳定航道和岸线,上游水库修建后增加枯季调节流量,拦截泥沙,配合河势控制和整治,达到改善航运条件的目的。

(3)干流金沙江河段中下游、嘉陵江、乌江、赤水河、清江、沅水等支流的中下游航道,汉江、湘江、赣江等支流的中上游航道,结合水利枢纽建设,逐步渠化,提高航道等级,延长通航里程。

(4)干支并举,港航兼顾,各有侧重。航道开发以干流宜宾至宜昌段和主要支流的中下游为主,港口建设主要在干流,提高港口能力,减少船舶停时。

交通部门对2000年经济运量(不含社会运量)规划如表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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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长江水系航道规划

总的规划是:充分利用水系天然航道,结合长江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在干流上游、支流中下游渠化河流,淹没滩险,扩大航道尺度,提高航道等级,延伸通航里程;干流中下游通过疏浚整治,稳定河势,改造支汊,固定岸线,以及开凿新的运河等,使整个长江水系干支互通,逐步形成四通八达的水系航道网。

总的布局是:

(1)长江干流重庆至宜昌河段要进一步整治,提高通过能力,满足运量增长的需要。当三峡水利枢纽建成后,航道渠化,滩险消除,通过能力提高,货运成本降低,万吨级船队汉渝直达。重庆至宜宾河段近期整治达到3级航道标准,远景采用石硼、朱杨溪和小南海3级水利枢纽渠化。中游宜昌至汉口河段进行河道整治,控制河势,三峡枢纽建成后,还可增加枯水流量和航道水深。下游加速河道整治和港口建设;河口进行综合治理,稳定河势。金沙江下段,对大兴至宜宾航道进行整治,大兴至新市镇、新市镇至水富、水富至宜宾可分别按5、4、3级航道标准考虑。梯级渠化后,可逐步将通航河段向上游延伸,输以回水变动区整治、疏浚,最终达到攀枝花以下河段通航。

(2)长江上游以干流为主体,通过岷江、横江、赤水河、綦江、嘉陵江、乌江等主要支流航道,联系云、贵、川三省广大经济腹地。初步按300~1000吨级干支直达运输考虑。

横江渠化后按4级航道标准;岷江近期整治沙湾至乐山及乐山至宜宾段航道,航道标准按4级考虑,远景在上游建控制性枢纽后,进一步提高航道标准;赤水河采用梯级渠化和整治措施,合江至茅台初步按5级航道标准考虑;綦江以航运为主进行渠化,赶水至江口航道标准按4级考虑;嘉陵江广元至重庆,近期主要依靠整治,同时建水车坝航运梯级,渠化广元至昭化航道,广元以下航道初步按6~4级标准考虑,结合防洪和兴利,建亭子口枢纽和其他低水头梯级,渠化河道,远景使航道标准逐步提高到5~3级;乌江渡坝下到河口远景按4级考虑,乌江渡坝下至白马近期按5级航道考虑,乌江渡以上航道等级待进一步研究确定。

(3)长江中下游地区对主要支流整治疏浚和梯级渠化。

通过洞庭湖骨干航道为节点,连接四水及湘澧航线,沟通岳阳、长沙、湘潭、株洲、衡阳、常德、益阳、津市等工商城市,南连湘桂运河,沟通珠江水系,北入长江。开挖两沙运河连接长江、汉江,进入江汉平原及荆沙、襄樊等工业基地。汉江上连安康下接武汉,中间通过丹江口水库,向北经“南水北调”中线,组成我国中部一条纵贯南北的水运干线,逐步形成300~1000吨线干支直达水运网。

湘江城陵矶至湘潭河段进行整治,湘潭至衡阳河段渠化结合整治,衡阳以下按3级航道标准考虑,远景结合湘桂运河及水电开发建设,逐步提高衡阳以上河段的航道等级;资水平口至甘溪港按5级航道标准建设;沅水近期整治桃源至鲇鱼口航段,结合兴建五强溪、凌津滩水电枢纽,并对部分河段进行整治、疏浚,大江口至桃源达到5级航道标准,桃源至鲇鱼口航道达到4级标准;澧水主要是治理澧湘航道,达到5级航道标准;清江恩施至宜都河段,通过渠化和整治,初步按5级航道考虑;汉江远景规划汉口至丹江口按3级航道,丹江口至安康按4级航道,安康至洋县按5级航道。需改建安康通航设施,修建石泉通航设施,改、扩建丹江口升船机,结合王甫洲枢纽,改善中、下游航运条件。

鄱阳湖水系赣江、信江流经德兴、贵溪铜基地和南昌等城市,规划赣粤运河,由赣江上游桃江穿分水岭经珠江水系浈水入北江,经鄱阳湖口入长江,再从裕溪口入巢湖水系到合肥。江淮运河建成后,1000吨级船舶可直达两淮煤炭基地,从寿县经淮河入京杭运河苏北段。赣江近期规划赣州至南昌段,应尽快建成万安、泰和枢纽,进行渠化,辅以整治、疏浚,使航道等级标准达到5级,南昌至湖口段已达4级航道标准,远景随综合开发和赣粤运河建设,航道标准争取提高到3级;信江规划流口至湖口为3级航道标准,其中流口至双港以渠化为主,双港至湖口为湖区航道,采用疏浚和整治相结合的措施。太湖水系是长江支流水运最繁忙地区,规划通过对苏南运河等14条主要航道扩建改造,形成100~500吨级水运网,苏南运河与钱塘江沟通工程已经建成,钱塘江及杭甬运河的船舶可以进入太湖流域。已建芜申运河东坝船闸可沟通青弋江和太湖流域,芜湖至上海、杭州里程可大为缩短并减轻苏南运河压力。京杭运河苏北段扩建工程已竣工,投入营运,结合“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京杭运河通航河段正在逐步向北延伸,直至沟通淮河、黄河和海河。

近期工程的布置是通过整治疏浚宜宾至重庆航道,三峡工程建成后,使川江航道得到根本改善。主要支流中下游通过疏浚整治,中上游结合兴建水利枢纽和航运梯级逐步实施渠化,要求2000年前干流自云南水富以下达到3级航道标准,通航千吨级船舶,主要支流嘉陵江、岷江、湘江、汉江、信江等中下游逐步达到4~3级航道标准,其他多数主要支流达到5级航道标准。两沙运河、江淮运河按3级航道标准建设。

由于支流多,综合利用规划工作深度不一,各支流通航标准将在各支流的规划中具体研究,并以国家批准的支流规划为准。

4.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水系航运发展

(1)长江流域综合利用方案的实施,要经过长期的努力,航道建设应分期分批根据需要逐步兴建。在航道条件改善同时,必须加快港口建设,提高集疏运能力,改进船型船队,提高管理水平,为振兴水运创造条件。

(2)切实贯彻综合利用水资源的方针,开发利用水资源时,必须综合利用,妥善处理发电与航运的矛盾,保证航运畅通。对现有碍航闸坝,交通、水利、能源和地方有关部门应加强合作,对有复航价值的碍航闸坝,有计划有步骤地尽快安排复航工程。长江流域水土流失对航道影响应引起重视,需制订法规加以控制,并加快流域水土治理。

(3)在产业布局上提倡沿江建厂,加强沿江产业带建设,搞好集疏运建设,促进水、公、铁综合运输体系建立。

(4)加强航道、港口规划设计和前期工作。

(5)提高内河航运事业的科学技术水平,逐步应用现代技术加快船舶、港口等的现代化,提高管理水平,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

灌溉规划

1.农业及灌溉现状

按1980年统计,长江流域现有耕地3.65亿亩,耕地率为13.5%,流域内总人口3.47亿,粮食总产量1.159亿吨,其中水稻7490万吨,棉花90万吨,油料224万吨,农业总产值760亿元。流域内四川、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六省耕地面积占全流域耕地面积的78%,粮食产量占85%,农业产值占82%,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商品粮。据不完全统计,仅湖南、湖北、江西三省1980年外调粮食为94.6万吨,1983年外调粮食为260万吨,1985年外调粮食为265万吨。流域内有效灌溉面积22770万亩,其中水库灌溉面积7540万亩,占33%;引水工程灌溉面积4120万亩,占18%;提水灌溉面积6740万亩,占30%;塘堰坝灌溉面积2800万亩,占12%;其他灌溉面积1570万亩,占7%。以灌区分类划分,30万亩以上灌区56处,面积3760万亩,占17%;10~30万亩灌区125处,面积1640万亩,占7%;1~10万亩灌区1660处,面积3270万亩,占14%;万亩以下灌区面积1.41亿亩,占62%。全流域灌溉率约62%,其中上游约40%,中游约68%,下游约87%,江浙一带高达90%,湘赣鄂70%~80%,四川仅46%。存在问题是灌溉设施不足,保证率低;灌溉工程不配套,机电灌排站设备老化;灌区工程管理水平低,渠系水利用系数低;病险库多,经济效率较低。全流域多年平均因旱成灾面积仍达2380万亩,1978年旱情最严重,受灾面积达6040万亩,占耕地面积17%。近年来,一些省有效灌溉面积还有减少。

2.灌溉规划意见

全国计划2000年粮食产量为5亿吨,长江流域相应为1.825~1.925亿吨,相应人口为4.33亿,人均约为421千克~444千克,规划按1.825~1.925亿吨安排。为了实现上述目标,首先,要加强续建、配套、挖潜,充分发挥现有工程作用,并适当增建新工程;第二,加强科研,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农业经济效益,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第三,要扩大灌溉面积,增加粮食产量,发展重点是大面积干旱缺水而生产潜力很大的四川腹地、南阳盆地、江西吉泰盆地、云南滇中高原、湘南衡邵丘陵区和鄱阳湖区、洞庭湖区等主要商品粮和经济作物基地。根据流域特点,参照各省(市、区)规划,拟定2000年有效灌溉面积由2.277亿亩增加到2.6亿亩,灌溉需水量增加700亿立方米。总工程量:土石方约10亿立方米,混凝土1500万立方米。

3.重点灌区规划意见

四川腹地 按1980年统计,耕地面积6645万亩,总人口7081万人,粮食总产量2420万吨,有效灌溉面积3479万亩。预计2000年人口达8800万,规划粮食产量3750万吨,耕地为658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增加664万亩。腹地水源不足,除充分利用当地径流节约用水外,需扩大引岷江水量,以及从青衣江引水,或进一步合理利用成都平原地下水灌溉岷江、涪江、长江地区,近期可先建岷江、毗河及小井沟水库灌区。嘉陵江地区的灌溉发展,除已建升钟外必须兴建涪江武都、谭家咀、亭子口、罐子坝等水利枢纽,才能较好地解决。

南阳盆地 位于河南南阳、湖北襄阳地区,土地面积2.8万平方公里,耕面积1728万亩,总人口1017万,粮食总产量283万吨,人均耕地1.7亩,有效灌溉面积786万亩,生产潜力很大。预计2000年盆地人口达1270万,规划粮食产量540万吨。盆地灌溉面积达到1110万亩(其中湖北345万亩,河南765万亩)。2000年前湖北省部分,完成引丹灌区续建配套,增加有效灌溉面积89.5万亩,兴建石台寺电力提灌站。河南省部分,完成刁河灌区、鸭河口灌区、宋家场灌区的续建配套及罗汉山、青山、龟山水库灌区,增加有效灌溉面积214.9万亩。两省共新增灌溉面积304.4万亩。

吉泰盆地 位于江西中部,土地面积1.78万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54万亩,耕地率17%,总人口266万,人均耕地1.7亩,有效灌溉面积322万亩,农业生产潜力大,但由于水利设施少,缺乏大型骨干调蓄工程。规划2000年粮食产量指标为215万吨。据盆地水资源地形特点,就地建13座大中型水库和一些小水库可以解决,规划成9个灌区,耕地有效灌溉面积达417万亩,灌溉需水量29亿立方米。随着今后的发展,可以进一步扩大灌溉。

滇中高原(含金沙江云南部分的干热河谷) 土地面积4.3万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91万亩,耕地率7.6%,总人口526万,粮食产量137万吨,有效灌溉面积280万亩,灌溉率57%,人均耕地0.93亩,人均粮食264千克,人均灌面0.53亩,因水低田高,供水设施不足,生产水平低。2000年规划,该区人口达655万,粮食产量265万吨,有效灌溉面积增加110万亩,达390万亩,应充分利用当地水资源,兴修以蓄为主,蓄引提结合的工程,调节径流,加强科学管理,实行节约用水措施,并改变农业结构,调整作物组成,适当发展旱作。长远考虑,必须研究从澜沧江支流黑惠江、金沙江调水的方案,从根本上解决高原灌溉问题。

衡邵丘陵区 位于湖南省中南部,总人口1012万人,土地面积2.9万平方公里,耕地约717万亩,属大面积缺水地区。除充分发挥现有水利设施的作用外,还需要修建塘、堰、坝、引、提等小型水利工程,调蓄水库及跨流域引水工程,2000年前应以配套挖潜为主,调整作物结构和布局,节约用水,同时修建六都(正建)和犬木圹水库,以及在湘江修建近尾洲灌溉工程。

洞庭湖及鄱阳湖商品粮基地 洞庭湖区土地面积1.88万平方公里,耕地1086万亩,人口756万,粮食产量354万吨,有效灌溉面积801万亩。鄱阳湖区土地面积2.6万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86万亩,人口829万,粮食产量318万吨,有效灌溉面积751万亩。两湖地区主要是洪涝灾害,根据湖区水高田低的特点,规划中要以防洪排涝为主,沟渠河湖统一规划,形成深沟大渠的良好排水系统,降低地下水位,发展提灌,综合利用。计划灌溉面积:洞庭湖区2000年达到961万亩;鄱阳湖区850.5万亩。

湘南地区 位于湖南省南部,包括郴州、零陵、衡阳三个地、市共31个县市。土地面积5.7万平方公里,耕地123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985万亩。1988年人口1547万,粮食总产量682万吨。湘南地区是湖南省主要干旱区之一,干旱面积达400万亩,本区土地还有较大的潜力,规划考虑改善已有灌溉措施,骨干工程主要是扩建涔天河水库和欧阳海水库,以及搞好现有中小型工程配套。适当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开垦部分可垦荒地,解决干旱缺水问题,为提供商品粮创造条件。2000年计划开荒300万亩,改善和增加灌溉面积200万亩,增产粮食250万吨。

水土保持规划

1.水土流失现状

根据各地统计资料,1985年全流域水土流失面积总计56.2万平方公里,占流域总面积的31.2%,土壤侵蚀总量估计为22.39亿吨,其中宜昌以上水土流失面积35.2万平方公里,占62.6%,土壤侵蚀总量14.05亿吨,占62.8%。流域各省以四川省流失面积24.7万平方公里为最大,流失面积超过总土地面积30%的有陕西、甘肃、四川、河南、湖北、安徽等省。土壤侵蚀总量四川为10.27亿吨,超过1亿吨的还有湖南、湖北、江西、陕西、贵州等省。各主要支流流失面积比重以沱江58.41%为最大,其次为嘉陵江57.8%,超过40%的还有岷江、汉江及上游干流区间。

长江流域强产沙区,主要在嘉陵江上游陇南山区及大渡河、金沙江下游,个别地区输沙模数量高达4000吨/平方公里·年。

长江流域河流泥沙输移比(输沙量与地面侵蚀量之比)较小,典型调查为0.15~0.51间,加上水利工程的拦沙作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的水沙关系比较稳定。

2.水土流失原因

(1)长江流域山地和丘陵面积占84.7%,地形不利,软弱破碎的岩层和易于流失的土壤分布面积广阔,加上雨量丰沛且多暴雨,不仅水土流失,滑坡、岩崩、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也很严重;

(2)人口成倍增长,为了生存而不合理使用土地资源,滥伐森林、陡坡开荒、超载放牧,工矿交通企业基本建设不注意环境保护造成的破坏等人类不合理的经营活动加剧了水土流失。

3.水土流失的危害

长江流域水土流失区,一般土层很薄,厚仅数十厘米,如任其流失,最终会使土层冲光至母质层或使基岩裸露,使土地失去农业利用价值;在泥沙迁移过程中淤积加剧,造成淹埋农田村庄,阻断交通,加速淤积塘、库等水利工程,抬高河床等一系列危害;导致人民生活贫困。

4.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认真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从基本国策的高度认识和理解水土保持工作;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重点突破,积极推进。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水法》和《水土保持条例》、《土地复垦规定》;治理与开发利用相结合、与脱贫致富相结合;以小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综合治理;治理经费应实行自力更生,以群众地方为主,国家扶持为辅。

5.治理要点

(1)搞好土地利用规划;加强植被建设,迅速增加林草覆盖;积极治理坡耕地;采取多种途径解决农村生活能源;采取适当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

(2)加强预防监督,建立健全预防监督机构,防止新的人为水土流失产生。

(3)有步骤有阵地地推进兴国县、葛洲坝库区和金沙江下游及毕节地区、陇南地区、嘉陵江中下游地区、三峡库区等首批重点流失区治理。对沱江流域、江南丘陵区、汉江中下游和大别山南麓,争取逐步列入重点区进行治理。

(4)建立泥石流、滑坡预警系统,减少灾害损失。

6.搞好长江流域绿化,加强林业建设十分重要

1989年国家计委已批准的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是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的重点工程之一,应按批准的林业规划逐步实施。

7.治理进度及效益

2000年前治理流失面积27万平方公里,占全部流失面积的48%;可减少地面侵蚀总量7.5亿吨,治理坡耕地75%,流失区森林覆盖率增加18.6%。

8.意见与建议

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和必要的政策保证;各部门相互配合,协同作战;落实水土保持经费;健全各级水土保持机构,充实科技人员;加强水土保持科学研究工作。

南水北调

1.南水北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我国河川径流总量2.71万亿立方米,人均水量2630立方米,为世界上人均水量较低的国家之一,耕地亩均水量1800立方米,也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2360立方米。我国水资源分布是南多北少,长江流域及其以南河川径流量占全国的80%以上,耕地不足全国的40%;黄、淮、海流域的河川径流量不到全国的6.5%,耕地却占全国近40%。西北、华北及豫鲁地区水资源不足,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制约因素,必须跨流域引水补源。

长江多年平均径流量约9600亿立方米,枯水年(P=95%)为7610亿立方米。本流域用水1980年为1353亿立方米,预测2000年一般年分为2200亿立方米,耗水量约1000亿立方米,有富裕水量可外调。但由于长江径流分配不均,枯水年枯水期,调水量要受到一定限制。

2.南水北调方案

西线 从长江上游通天河、雅砻江、大渡河引水到黄河上游。解决西北地区缺水问题,各引水点以上集水面积16.8万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221亿立方米,可调水量尚需进一步研究。

中线 中线近期从汉江丹江口水库引水,丹江口坝址平均年迳流量380余亿立方米,供水黄淮海平原西部地区,主要解决沿线工业及城市生活用水;同时灌溉农田1000余万亩,远景引水需从长江补水,进一步解决供水区工业及城市生活用水,并增加灌溉面积约2000万亩。因引汉造成的对汉江中下游的影响,将采用修建下游渠化梯级、两沙运河等措施予以解决。

东线 东线近期从长江干流江都三江营抽水,供江苏、山东、安徽、河北、天津四省一市用水,计划分期实施。第一期先调水到黄河南岸东平湖,多年平均抽江水量62.7亿立方米,供给工业、航运、城市生活用水,灌溉农田2139万亩。第二期送水到天津,多年平均抽江水量210亿立方米,过黄河76亿立方米,供给沿线工业、航运、城市生活用水,增灌农田2200万亩。(最近修正的第一期工程将送水到京津地区)。

引江济淮线 从长江北岸裕溪口、凤凰颈、神塘河引水,经巢湖到淮河,补水两淮地区的工农业和城市生活用水,结合沟通江淮,发展航运,最大引水量42.2亿立方米,其中抽江水量29亿立方米,自流引江13.2亿立方米,可满足2000年两淮地区工业及城市生活用水,灌溉农田约1450万亩。

3.开发程序及分期实施

西线引水为开发大西北所拟议的一个重要措施,但引水线路处于高寒地带,交通困难,勘测、规划、科研工作尚未达到规划阶段要求,应抓紧时间在本世纪内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中线初期引汉规划送水到北京,分步实施,第一步引水40亿立方米,并建议在2000年以前实施。有三种实施方案供领导决策,一是总干渠先过黄河至焦作以南的大沙河,二是总干渠先修至黄河,三是总干渠先修过方城至淮河流域的沙河;第二步扩大引水100亿立方米并至北京。

东线第一期工程在2000年前实施。第一步先利用江都站抽水通水至济宁,第二步至黄河以北。

引江济淮线凤凰颈抽水站已列入专款实施计划。其余工程视投资情况进行安排。

4.今后工作意见

南水北调工程能改善我国黄淮海河流域及西北地区严重缺少水资源的局面,能有效地提高需水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生态环境效益,是一项有巨大综合利用效益的工程,但由于涉及的范围广泛,合理解决对水源区的影响等问题较复杂,投资巨大,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统一规划、科研、水源保护和环境影响、经济分析等的研究工作。

水 产

长江流域是我国淡水鱼主要产区,现有水域面积9600万亩,其中可养水面3100万亩,已养水面2140万亩。鱼类资源相当丰富,已初步查明的有300多种,历年淡水水产品产量占全国的50%以上。1983年全流域淡水产品总量100.4万吨,其中养殖79.4万吨,捕捞21万吨。预计1990年达到250万吨,其中养殖产量222万吨;2000年达到600万吨,其中养殖产量570万吨;2030年争取达到800万吨。

今后水产发展的方针是:以养殖为主,养殖、增殖、种殖、捕捞、加工相结合,综合利用水域资源,逐步进行大中型水域的开发保护、恢复、利用天然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资源。根据各地区特点,全流域可分为六个水产发展区:

1.中下游平原湖、塘、渠养捕种发展区 包括江汉平原、洞庭湖平原、鄱阳湖平原、皖中沿江平原、太湖平原等,是长江流域水产最发达的地区,今后主要抓池塘和小型湖泊精养及大、中型湖泊的保护与增殖,重点是太湖、洪湖、洞庭湖、鄱阳湖等四大渔业基地的建设。

2.丘陵塘、库养种发展区 包括四川腹地、中下游两岸丘陵地区,该区水库众多,塘堰星罗棋布,今后主要抓池塘、小型水库精养,大中型水库的渔业利用。

3.中游山区塘、库、田养殖发展区 包括赣南、湘南、湘西、黔东南低山区,水域中河流比重大,坡陡流急,稻田养鱼较发达,今后主要发展家庭养鱼、稻田养鱼。

4.上游山区塘、库、流水养捕及特种水产品保护发展区 包括鄂西、四川盆地周围山地及贵州省大部分地区,水面以河流为主,养殖业不发达,山区分布的大鲵、棘蛙、水獭等珍贵品种是本区水产资源的一大特色,今后主要是搞好家庭养鱼,发展流水养鱼及保护和合理利用山区名特水产资源。

5.高原山地湖、塘、库增养发展区 包括川西南及滇北大部分高原地区,主要水面为湖泊,渔业生产水平低,今后是主要发展养殖业,改造低产塘、坝,在有条件的城镇附近建立小规模商品鱼基地,搞好大中型湖泊的资源保护和利用。

6.西部高原冷水性鱼类增捕发展区 包括青、藏、陇流域内部分及川西少数县,今后主要注意天然水产资源的保护、引种、驯化,逐步利用浅水湖、冰川湖及较温暖的河谷坑凼发展养殖业。

在水利建设中,对鱼类资源及渔业发展既有有利的方面也有不利的方面,因此在兴建水利工程特别是在干流和主要支流上兴建水利枢纽时,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影响评价,提出防护方案或补偿措施。

沿江城镇布局

干流沿江地区(从四川攀枝花市到上海市)是长江流域的精华地区,总面积约49万平方公里,1984年底总人口1.53亿人,其中城镇人口2817万,占18.3%,城镇化水平比全流域高1.8%,比全国高2.5%。现有城市39个,建制镇744个,其中1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4个,50~100万人口的大城市2个,20~50万人的中等城市17个,小城市16个。预计到本世纪末,沿江地区的城镇人口将达到6000~630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33%以上。城市数将由目前的39个增加到93个,其中1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由4个增加到5个,50~100万人口的大城市由2个增加到12个,20~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由17个增加到26个,20万人口以下的小城市由16个增加到50个。总的趋势是50~100万人口的大城市和20万人口以下的小城市发展较快,其中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在下游地区仍占优势,20~25万人口的中等城市,中、上游增加较快,20万人口以下的小城市,上、中、下游地区都有显著的增加。

根据长江水资源、水能和航运的巨大优势及流域内矿产资源、农业资源、旅游资源条件,沿江地区的经济发展,中下游适宜安排耗水大、运量大的工业项目,上中游适宜安排耗电大、用水多的工业项目,形成以钢铁、冶金、石油化工、造船、机械、建材、电力、轻纺、食品、外贸加工、旅游等行业为主的综合性经济走廊,围绕上海、南京、武汉、重庆等中心城市,形成多层次的城镇群体。其中下游地区的城镇布局,要在充分发挥上海、南京等重点城市作用的同时,更多地强调发展小城镇;充分发挥该地区技术、智力、信息、海洋运输等优势,承担发展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技术密集、知识密集并进入国际市场的新兴工业为主,对传统工业加强技术改造,同时利用海运之便,发展外贸加工,在新技术的基础上建立滨海和滨江钢铁、冶金、石油化工基地,形成沿江经济走廊的龙头。中游地区的城镇布局在发挥中心城市武汉市作用的同时,更多地注意建设一批沿江的中等城市;充分利用本区地理位置适中,资源丰富的优势,发展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油化工等重型工业和原材料工业,积极发展产品的深加工工业,发展沿江旅游业、食品加工业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工艺品工业。上游地区的城镇布局,要在发挥重庆市中心作用的同时,重点建设沿江各中等城市,并结合地理交通等条件,积极发展一些可以带动周围地区发展的地方性中心小城镇;根据本区水能资源集中和矿产资源丰富等条件,发展大耗能、大耗水工业,并结合三峡等风景旅游资源的开发,发展沿江旅游业。

为充分利用长江水运和水资源优势,有关重点建设项目应尽可能沿江选址,沿江各城市应根据国家建设长江经济走廊的总战略,研究制定或修改各自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城市规划布局。

城市供水规划意见

1.城市工业和生活供水现状

长江流域水资源比较丰富,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沿江两岸城市水源均有保证。1985年流域内98个城市工业生活供水总量187亿立方米,其中工业160亿立方米,占85.6%;生活26.9亿立方米,占14.4%。1985年有公用自来水厂236个,年供水量46.6亿立方米,主要保证城市人民生活用水,其次供应工业。城市人口约3800万,用水人口3232万,自来水普及率为84.9%。城市居民平均生活用水指数为169升/人·天。目前年供水量大于1000万立方米的城市有88个。工业自备供水量约130亿立方米,占城市总供水量的69.7%。用水较大的部门主要是冶金、电力等部门。1980年资料,火电装机容量749万千瓦,用水量92.78亿立方米,占城市工业用水总量的58.2%。长江流域1980年73个城市工业年产值1541.82亿元,1985年增加到2420.56亿元,平均年增长率为9.3%;1980年用水总量157亿立方米,1985年用水总量228亿立方米,年平均增长率为7.7%。

2.城市工业和生活发展需水要求

2000年需水按城市工业总产值7620亿元为基础,按1985年综合需水定额941立方米/万元和供水定额639立方米/万元为基数,考虑采用科学用水、重复用水等措施,预测98个城市工业需水约620亿立方米,年均增长率为6.6%,供水约340亿立方米,年均增长率5.1%,2000年城市总人口将增至1.09亿,平均用水定额考虑由1985年169升/人·天提高至205升/人·天,生活需水量约82亿立方米。

3.城市供水意见

2000年98个城市工业和生活供水量为420亿立方米,相当于1985年的2.24倍,增长数量大而且用水集中。如果光靠国家投资建设水厂,困难很大。解决城市供水问题必须坚持“开源节流并重”的方针,加快供水设施建设,加强经营管理,大力开展节约用水、科学用水、保护水源的工作,要提高供水的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城市工业、运输、能源、旅游、生活等方面水量和水质的要求,要提倡循环用水,一水多用,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工业用水重复率,减少排污量,要把城市供水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中统筹解决。

水资源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

1.水资源保护

干流污染负荷及水质现状

全流域1982年污水排放总量约127亿立方米/年,工业废水排放量占流域污水排放总量的79%,为全国工业废水总量的42%。长江干支流城镇下水道普及率及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干流沿岸21个主要城市,污水排放总量约50亿立方米/年,工业废水排放量占流域工业废水总量的40%。据不完全统计,干流主要城市排放化学耗氧量约74万吨,汞、铬等七种重金属约1940吨,挥发酚和氰化物约2800吨,石油类近1万吨。上海、南京、武汉、重庆、攀枝花五年城市污水排放量占干流沿岸城市总排放量的82%,评价污染物中除汞、砷外,其他均占城市总排放量的57~99%,是长江干流污染物的主要来源。

长江的面源污染主要来自农药、化肥、废渣垃圾、酸雨等方面。长江干流属低矿化度河流,天然水质优良,但有些江段由于工农业和城市发展的影响,已形成岸边污染带。据18个城市参予评价的左右岸江段总长度1020公里,岸边水质达不到地面水环境质量Ⅲ级标准的总长度约400公里,占39%。在16条主要支流(湖泊)口水质评价中,污染严重的有沱江、秦淮河、滁河、大运河江南段、黄浦江等。

污染负荷预测、水体功能区划与水质目标

干流沿线主要城市工业废水预测2000年为78亿立方米,占流域的38%;为1982年的1.95倍。生活污水量,2000年为16亿立方米,占流域的34%,为1982年的1.6倍。从环境保护政策和综合开发利用长江水资源的要求出发,对长江干流采取控制岸边水域污染,保护长江水源方针,要求2000年攀枝花以上保持水环境标准Ⅰ级水,攀枝花以下争取达达Ⅱ级水。在这些区段内均应同时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对水资源的用水要求。

规划原则 干支流、上下游统一规划,相互协调,长江沿江城市岸边水域是污染防治的重点,生活饮水源更应重点保护。

水源防污染系统的建立,必须贯彻经济建设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经济建设的盲目发展造成资源和能源的浪费,是产生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严格控制污染源,按水体功能区划的水质目标按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确定允许的污染物排放量,实行综合治理。

规划方案 进入城市江段上游的污染物背景浓度,比较了控制和维持现状两种方案,考虑短期内整治难以见效,采用维持现状方案有一定现实意义,故对易降解污染物,建议采用进入城市江段上游的污染物质背景浓度值维持现状,按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要求,排污口下游1000米岸边水质达标。相应污染物削减量,2000年为81%。对难降解污染物,应通过污水处理实行闭路循环,不得任意排放,选用维持现状的背景浓度,排污口下游100米岸边水质达标。

效益 2000年需要污水处理能力1250万立方米/日,方案实施后,干流岸边水域污染带,能基本控制,生活饮用水源能达到卫生标准,鱼类资源得到保护和繁殖,干流沿岸工农业产品质量将提高。

2.环境影响评价

流域规划环境影响 长江流域随着人口剧增和不适当的人类活动,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其中至关重要的是:长江中下游洪涝灾害严重,森林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水质污染日趋严重,空气污染有增无减,西南地区酸雨影响十分严重。非农用地增加,耕地资源减少,对生态环境形成严重压力。长江流域规划中有的本身就是环境规划,如水土保持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产规划,有的则兼具经济规划、社会规划与环境规划于一体,如防洪规划、航运规划、水力发电规划。长江流域规划的全面实施,从全局来看,有利于改善流域环境,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身健康,但对局部而言,同时也存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把影响减少到最小程度。

三峡水利枢纽环境影响 三峡水利枢纽兴建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减少火电对环境的污染。有利影响主要在中、下游,可以改善改洪除涝条件,减少洪涝灾害;不利影响主要在库区,突出的问题是水库耕地淹没和移民后靠安置,将对局部地区环境容量增加压力。采取有利库区发展的特殊政策,统筹安排,则库区移民环境容量可以扩大,生态环境将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

南水北调环境影响 东线年平均抽水量210亿立方米,对输出区水量影响不大,调水后将造成水质盐分增高,影响水质,在调度运用中,枯水期要不调或少调,中线由丹江口水库调水,后期调水230亿立方米,对丹江口大坝下游的航运和供水有影响,可通过两沙运河和引长江水等措施进行补偿。西线从长江上游通天河、雅砻江及大渡河上游调水,由于对调出区生态与环境状况缺乏了解,调水影响有待研究。

中下游防洪蓄洪工程环境影响 中下游防洪蓄洪工程实施后,除了从全局上为中下游平原区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外,因湖区年内水沙过程的改变,并对控制和消灭当前仍在部分湖沼地区严重流行的血吸虫病提供有利的条件。

3.血吸虫病防治

长江流域特别在长江中下游地区,是血吸虫病的重疫区。建国后经过多年的综合治理,至1981年止已消灭钉螺面积59亿平方米,治愈血吸虫病人650万人,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改善生态环境起了重大作用;但还有钉螺面积28.5亿平方米,血吸虫病人64万人。近年来,由于各种原因,钉螺面积有所扩大,疫情(病人、病畜数)有所回升。据1989年不完全的统计,有钉螺面积31亿平方米,血吸虫病人90万人。为振兴长江中下游经济,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必须在长江中下游江河湖泊治理、水资源综合利用的同时,搞好血吸虫病的防治,把开发治理和水利灭螺紧密结合起来,纳入水利建设中,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在疫区内,兴修水利必须结合灭螺。在每年水利冬修和农田基本建设中,有计划地填平江滩塘荡;垸内开挖排水沟渠,控制内湖蓄渍区水位灭螺;垸外湖洲采用药物或焚烧灭螺,处理乱石护坡有螺堤线的钉螺;结合清芦扫障,处理洪道地带钉螺;结合改造进水涵闸,防止钉螺向垸内扩散等措施,以压缩疫区范围,较大幅度降低疫情,巩固和扩大防治成果,达到血防灭螺的目的。

旅 游

长江流域自然景观、名胜古迹等旅游资源非常丰富。长江三峡及大宁河小三峡绮丽风光闻名中外,黄山、庐山、井冈山、衡山、峨眉山、武当山、九华山、青城山、莫干山、九寨沟、张家界等山邑各具特色。西湖秀甲天下,苏州园林脍炙人口,滕王阁、黄鹤楼、岳阳楼蜚声宇内。长江流域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长江流域又是中国近代革命的发源地,从古到今,历朝古迹甚多。长江流域水利建设本身,如都江堰、江都枢纽、葛洲坝水利枢纽等都形成了新的旅游点。长江开发治理规划的实施,要注意保护名胜古迹,并需考虑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旅游的发展规划亦应考虑长江规划实施所提供的条件。

第六章 结  语

治理开发长江的总体规划方案

根治长江水旱灾害,综合开发利用长江水资源,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河流的开发治理与有关地区的社会经济条件有密切的关系,长江干流沿岸地区是我国国土规划纲要中生产力布局的重要轴线之一,利用横贯东西的长江“黄金水道”,建设沿江经济走廊,建成以大运量、大耗水工业为主体的工业生产体系,及洞庭湖、鄱阳湖和江汉平原等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并逐步充分开发利用西部丰富的水能及矿藏资源,必将促进东部沿海地带和长江流域经济的发展,对振兴中华将发生巨大的作用。

结合流域自然特点,社会经济条件,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按照中央“统一规划,全面发展,适当分工,分期进行”的方针,长江流域规划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总体方案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继续提高长江干支流防洪能力,消除洪水灾害

建国30多年来,国家十分重视长江的防洪治理。通过加高加固堤防,建设分蓄洪区和综合利用水库等一系列措施,防洪能力有所提高。但是由于长江巨大的洪水来量,远远大于河道的泄洪能力,目前长江防洪标准仍比较低,不能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保障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长江上游、中下游都存在防洪问题,但以中下游广大平原地区受洪水威胁最严重,尤以荆江河段防洪形势更为严峻。荆江两岸有耕地2300万亩,居民1300万人,以及大量城镇、工业、交通等设施,地面高程低于汛期水位几米至十数米,靠两岸堤防保护,堤身最大高度已达16米,堤基地质条件差。现有堤防在紧张防汛抢险条件下,能防御10年一遇的洪水。考虑对南岸堤防薄弱环节加高加固,配合荆江分蓄洪工程的运用,临时动迁49.5万居民,也只能防御40年一遇的洪水,约80000立方米每秒流量。超过这一标准尚无切实可靠的对策。遇特大洪水年,万一干堤漫溃将发生大量人口死亡的毁灭性灾害,可能引起社会动荡,打乱国家经济部署。长江一些主要支流,如上游的岷江、沱江、嘉陵江及中下游汉江、澧水、赣江、青弋江、水阳江、滁河、太湖等洪灾也很严重。1981年四川大水经济损失15亿元,1983年太湖流域发生仅5年一遇的洪水,经济损失约8亿元。同年青弋江水阳江流域和汉江上游洪灾都比较严重。因此继续提高长江干支流的防能力,消除洪水威胁是治理开发长江的首要任务。长江防洪规划长远奋斗目标是最大限度地消除洪水灾害,近期目标是要求干流荆江河段防御百年一遇洪水,其他河段能防御1954年洪水,主要支流能防御20~50年一遇洪水,少数支流达到防御50~100年一遇洪水的标准,遇特大洪水有应急对策,力争减少损失。基本方案是:加高、加固堤防系统,扩大洪水下泄能力;建设好已有的蓄洪区,实行有计划的分蓄洪;以及在干支流上修建综合利用的水利枢纽,利用水库的库容拦蓄洪水。同时要进行河道清障,禁止湖泊围垦,加强分蓄洪区安全区、台等建设,建立防洪保险,加强防汛预报等非工程措施工作。实施步骤,首先加强干支流堤防系统及分蓄洪区建设,使长江中下游堤防达到沙市能防御45.0米,城陵矶34.4米,汉口29.73米,湖口22.5米,南京10.6米(有台风影响11.0米),吴淞口6.27的防御水位标准。进一步提高干支流的防洪标准,主要依靠在干支流上兴建综合利用水利枢纽进行调蓄。但是由于各支流的洪水特性,可能兴建水利枢纽的地理位置和各支流的开发任务要求,支流水库的防洪作用主要是解决支流本身的防洪,限制了支流水利枢纽对调节干流中下游洪水的作用。因此进一步提高长江干流中下游防洪标准,保障荆江行洪安全最有效的是兴建三峡水利枢纽。远景时,随着干支流水库的陆续兴建,堤防等防洪系统工程更加完善,统一优化调度,配合运用,长江防洪问题将得到较好的解决。

与长江中下游防洪紧密相关的治涝问题,亦是流域开发治理的重点任务之一。根据全面规划、分区治理的原则,已对重点治涝区进行了规划,要求2000年前使大部分地区达到或超过10年一遇的治涝标准。

2.大力开发长江水能资源,促进水资源的综合利用

能源是制约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长江流域能源紧张,缺电严重,煤炭石油资源贫乏,但水能资源丰富。全流域可能开发水能资源为1.97亿千瓦,年发电量10270亿千瓦·时,相当于年产5.6亿吨原煤能量。1985年西南、华中、华东三大区,电站装机容量已达3500万千瓦,年发电量1752亿千瓦·时。预计2000年需电5330~6159亿千瓦·时,展望2030年需电可能达到18000~21300亿千瓦·时。扬长避短,因地制宜,贯彻“水火电并举,核电为补充”的方针,长江流域应充分利用水能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水电,减轻煤炭生产和交通运输的压力,减少环境污染。规划2000年长江流域三大区投产水电约3735万千瓦,其中流域内为3313万千瓦,占长江流域可能开发量的16.8%,水电比重为26.7%~33.3%,开发范围主要集中在宜宾以东的长江干支流河段。2030年累计投产水电约1.33亿千瓦,其中流域内为1.17亿千瓦,占可能开发量的53.8%,水电比重为31.1~36.8%,主要开发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等长江上游干支流河段。发展水电,要正确处理防洪、发电、灌溉与航运的关系,兴建综合利用水利枢纽,承担合理的防洪任务,改善工农业供水,逐步渠化河道,创造或改善通航条件。

3.充分开发利用长江水系水运的潜在优势,积极发展航运

长江是我国联系西南腹地和东南沿海的大动脉,是我国内河航运的主体,1984年完成货运量2.7亿吨,规划近期2000年货运量将增加到6亿吨。长江干流重庆以下是国家计委国土规划工业布局的主轴线之一,但长江水系航道多数至今仍处于天然状态,不能适应发展的要求。规划近期通过河道整治、疏浚、稳定河势,增加航深,及兴建水利枢纽渠化河道,改善长江干流和31条支流的航道条件,使干流水富以下,及主要支流嘉陵江、湘江、汉江、赣江、信江中下游部分河段,两沙运河、江淮运河达到4~3级航道标准,其他支流大多数达到5级以上。远景2030年时结合湘江和赣江梯级水利枢纽建设,珠江治理开发,以及南水北调引汉总干渠的开通,逐步建成东部以京杭运河──赣粤运河,西以引汉总干渠──湘桂运河沟通的两条从北京到广州的京──广大运河,形成以长江干线为主体,干支流畅通,江海直达,水陆联运,联系东西,沟通南北,四通八达的水运系统。

4.继续发展灌溉事业,加强水土保持

长江流域1983年总人口3.58亿,耕地3.63亿亩。由于人口不断增加,耕地有所减少,目前人均耕地已不足1亩。预计2000年人口将增至4.3亿以上,耕地减少的趋势,尚难以制止,人多地少的矛盾很突出。解决人口不断增长的吃饭问题,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先决条件。除了要坚决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严格禁止随意占用耕地,适当开垦可以利用的荒地,增加土地利用面积外,要扩大和改善灌溉系统,防止干旱威胁。保障农业稳产高产,持续发展。规划到2000年增加有效灌溉面积3000万亩,达到2.6亿亩,使灌溉面积从现在占耕地的62%提高到72%左右。为实现上述目标,首先应整顿好现有灌溉工程,抓好续建、配套、挖潜,充分发挥现有工程作用;同时蓄引提相结合,重点发展大面积干旱缺水、生产潜力较大地区的灌溉和老商品粮及经济作物基地灌溉条件的改善和提高。2030年进一步增加有效灌溉面积达3亿亩以上,使85%以上的耕地得到灌溉。

长江流域山地和丘陵占全流域面积84.7%。由于降水强度大,软弱破碎岩石和易于流失的土壤分布范围广,人口失控,人多耕地少,粮食、燃料、肥料短缺,导致陡坡耕种,滥砍滥伐,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日趋严重,流失面积已上升到31%。长江流域山丘区土层很薄,任其流失最终会冲至母质层而丧失农业利用价值,同时加速水库、河道的淤积,对河流的开发带来不利影响。加强水土保持,防止水土流失是改变山丘区面貌,发展山丘区农林牧生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立良好生态环境,促进长治久安的重要措施。规划2000年治理流失面积27万平方公里,占总流失面积的48%,改造坡耕地75%,增加森林覆盖率18.6%,2030年力争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

5.南水北调实现跨流域引水

黄淮海流域径流量仅占全国6.6%,工农业、城镇生活用水都很紧张,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长江流域水资源约为黄淮海河总量的6倍,人均占有水量约为5倍,亩均水量约为8倍。从长江调水到黄淮海流域没有不可克服的自然地理障碍,有条件北调一部份水量。规划研究从长江经四条路线调水,解决华北平原及西北地区缺水问题,即从江都引水的东线,从丹江口水库和长江引水的中线,从通天河、雅砻江、大渡河等引水的西线,和从安徽调水的引江济淮线。规划方案调水初步定为680亿立方米(其中西线从通天河、雅砻江、大渡河、调水200亿立方米方案系粗略估计),仅占长江年入海量的6.8%。

6.水资源保护、城市和工矿企业供水、沿江城镇布局、发展水产、发展旅游

长江水资源由于工农业的发展受到不同程度污染,长江干流已出现城市岸边污染带。规划要求2000年基本消除岸边污染带,生活水源洁净,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对水质的要求。

长江流域规划还研究了改善沿江城市工矿企业供水条件,充分利用长江水运、水资源和水电的优越条件建设沿江经济走廊,研究以上海、南京、武汉、重庆为中心的大中城市布局。以及充分运用长江江河、湖泊、水库、塘堰发展水产养殖。利用丰富多彩、历史悠久的文化古迹和名山大川以及水利建设事业发展旅游。

长江流域面积大,支流多,自然地理条件复杂,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各个地区,各个支流、河段的除害兴利的要求不同,轻重缓急的安排次序各异,甚至互相矛盾。上述总体规划方案按照“统一规划,全面发展”的方针,较好地解决了远景与近期,干流与支流,上中下游,大中小型,防洪、发电、灌溉与航运,水电与火电,发电与用电的七大关系。总体规划包括了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洪、治涝、水力发电、灌溉、航运、水土保持、水源保护和环境影响评价、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整治、南水北调、水产、沿江城市发展布局及城市供水等13项专业规划,提出干流及19条支流水系开发的基本方案,比较全面地协调了各规划任务之间的矛盾。防洪任务是最需要全流域统一考虑的,规划采用干流和各支流防洪任务各自解决而又适当配合的方案,从而使各个支流开发可以根据支流本身地区治理开发要求安排,不受干流开发的过多约束。

由于我国目前经济已有相当的基础,到2000年和2030年长江流域三大区电力系统需要装机容量达11233~13970万千瓦和36000~42600万千瓦,因此水电的开发主要决定于自身的经济性、前期工作情况等开发条件及负荷中心分布等客观要求。我国经济分布客观上存在着东、中、西部三大地带,并且在发展上呈现出逐步由东向西推进的趋势。按我国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七五”期间以至90年代,要加速东部沿海地带的发展,同时把能源、原材料建设的重点放到中部,并积极做好进一步开发西部地带的准备。河流梯级开发和枢纽规划中,全面考虑了各个方面的要求。根据长江的水文特性采用了汛期保持枢纽水位在防洪限制水位运行,以利排沙和拦洪,汛末蓄水到正常蓄水位以利发电、航运与灌溉等。各梯级之间尽可能予以衔接,必要时辅以航运梯级,通航河流上在大型水电站的下游修建反调节枢纽,既有利于发挥电站的调节作用,也保证了航道的畅通,如三峡下游建葛洲坝,丹江口下游建王甫洲,五强溪下游建凌津滩,隔河岩下游建高坝洲枢纽等。上述一系列的措施,协调了综合利用各方面的矛盾,达到最优利用水资源的目的。

长江流域近期治理开发工程

近期长江中下游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洪涝灾害、能源不足,进一步发挥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的流通作用,改善和提高老商品粮和经济作物基地的生产。上游地区要着重加强水电开发的前期工作,开发已成熟的电源点,改善通航条件,增加灌溉面积,解决大面积的干旱缺水问题,加强水土保持,并注意解决山洪、泥石流及四川盆地的洪水问题,为农业稳产高产创造条件。根据长江总体规划,按照大型为骨干,大中小相结合的原则,依据实际情况,分别轻重缓急和先后次序进行具体安排,提出的近期开发工程主要有:

1.干支流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

三峡水利枢纽地理位置优越,能有效地控制长江洪水的主要来源,特别是对上游各主要支流控制性水利枢纽下游至宜昌约30万平方公里区间所产生的强大而集中的洪水控制作用,是任何支流或河段的水利枢纽所不能代替的。三峡水利枢纽紧邻荆江河段,是保证荆江行洪安全,防止特大洪水发生毁灭性灾害的最有效措施。三峡水利枢纽电站装机容量大、电量多、指标优越,与上游干支流其他水利枢纽相比,距华中、华东最近,输电距离最短,能有效地减轻华中、华东能源紧张局面,并在促进全国联合电力系统中起重要作用。重庆至宜昌是长江航运发展最困难的河段,运输周期长,拖带能力低,运输成本高。三峡水利枢纽兴建后,滩险全部被淹没,航道得到根本改善,三峡水利枢纽调节枯水流量在5800立方米每秒以上,可提高下游枯水航深约0.6米。三峡水利枢纽还可减少洞庭湖区淤积,增加枯水期南水北调水量,减少调水对长江口的影响均有相当大的作用。建设三峡水利枢纽的主要难点是移民数量大,但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是足够的,只要做好移民安置规划,给以政策、资金保证,认真实施,就可以妥善解决。三峡水利枢纽综合作用大,经济效益显著,是长江干流近期开发的重要工程。

长江上游金沙江近期规划的重要水利枢纽有向家坝、溪落渡。两枢纽位于金沙江下游四川盆地的边缘,分别控制金沙江流域面积的97%和96%。两水库位于峡谷,淹没耕地和迁移人口较少。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水库总库容175亿立方米,发电装机1700多万千瓦,同时改善和创造金沙江下游通航条件,结合防洪和拦沙。

上游主要支流上规划的水利枢纽除已开工的外,还有雅砻江的桐子林、锦屏,大渡河的瀑布沟,乌江的彭水、构皮滩、洪家渡等水利枢纽,开发任务是发电,改善和创造航运条件,并尽可能发挥控制洪水的作用。岷江紫坪铺,嘉陵江亭子口、合川、武都等水利枢纽,主要任务是解决川西平原、四川腹地及成都、重庆等重要城市的工农业供水、防洪,结合发电,改善航运。中下游支流上的重要水利枢纽还有清江的高坝洲、水布垭,洞庭湖水系的凌津滩、敷溪口、江垭、皂市,汉江堵河的潘口,赣江的泰和、峡江等水利枢纽,分别开发各支流的水能资源,综合解决防洪、发电、航运、灌溉等问题。

2.防洪除涝

堤防是防洪的基本措施,加强堤防系统是长江防洪的重要任务之一。规划近期长江中下游干流堤防按1980年防洪会议确定的标准加强,重要工程有荆江大堤、荆江分洪区南线大堤、松滋老城──涴市江堤、武汉市堤、九江市堤、无为大堤、黄广大堤、同马大堤,及洞庭湖、鄱阳湖重点堤垸等工程。各主要支流堤防,如上海市防洪墙、汉江遥堤、赣东大堤等,均按支流规划加强。分蓄洪措施分担长江防洪任务,在相当长时期是必不可少的,规划要求加强各分蓄洪区安全建设,加强气象和洪水预报、警报等非工程措施,以保证大洪水年运用。

上面的防洪除涝工程,重要的有太湖、鄱阳湖、洞庭湖、巢滁皖、江汉平原、青弋江、水阳江以及成都平原等区域。

3.航运

规划总体上是充分利用水系天然河道,采取整治疏浚和结合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渠化河道措施,因地制宜地改善航运条件及开挖人工运河。近期的重点是长江干流水富至宜昌及岷江、嘉陵江、綦江、汉江、湘江、赣江、信江中下游和太湖流域主要河流以及江淮运河、两沙运河、京杭运河等。

4.灌溉与水土保持

灌溉方面近期重要的是发展四川腹地、南阳盆地、吉泰盆地、滇中高原、湘南区等大面积干旱缺水的灌区。洞庭湖、江汉平原、鄱阳湖区、太湖流域等老商品粮和经济作物基地区的改善和提高以及山丘区小型水利的发展,完成净增有效灌溉面积3000万亩。

水土保持方面近期重点是控制长江流域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和河流,并以金沙江下游及毕节地区,陇南地区,嘉陵江中、下游,三峡库区及兴国县为治理的重点片。

5.南水北调

南水北调是解决华北平原、豫鲁地区及西北地区不可缺少的战略措施。南水北调东线、中线及引江济淮线(江淮运河)近期要有计划地逐步实施,西线要作好前期准备工作。

6.河道整治及岸线利用

结合防洪、航运、工业布局与城市发展,有计划地分期进行河道整治,重点有上荆江、下荆江、界牌、武汉、九江、安庆、铜陵、芜湖、马鞍山、南京、扬中、镇扬、澄通及长江河口段等14个重点河段。

7.水源保护与水产

水资源保护近期重点是控制攀枝花、重庆、武汉、南京、上海等沿江污染源集中的各城市,结合水利建设继续消灭钉螺。

水产主要根据江河湖泊水库的特点,分区发展养殖。

上述近期规划重要工程及项目是在干支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防洪、除涝、发电、航运、灌溉、水土保持、南水北调、水源保护等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并考虑了远近结合的要求。在妥善解决长江突出的防洪问题时,充分考虑开发长江水能和发展航运,以解决能源短缺及交通运输的困难。在解决上游四川盆地严重干旱威胁时,结合解决防洪、航运的要求;在解决下游太湖流域防洪除涝问题时,结合解决航运、供水及水源保护问题。在工程布局时充分考虑了综合利用、综合治理及以大型为骨干,大中小型相结合的原则,符合干支流和工程的自然和经济规律,基本达到妥善解决七大关系的要求。近期工程实施后,长江流域开发治理将取得巨大的进展,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战略任务,将得到有效的物质保证。长江及主要支流防洪能力将普遍得到提高,灾害严重的中下游平原,出现1954年同样严重的洪水时有比较可靠的对策,出现更加严重的洪水时力争减少损失。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2000年前规划开发的水电装机容量5564万千瓦,相当于1985年全流域水电装机容量的5.7倍,投产3313万千瓦,比1985年增加水电装机容量2340万千瓦。对缓解电力紧张,将起到巨大的作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中下游航道、主要港口等按规划实现后,可初步实现现代化,并逐步形成以长江干流为主体,干支畅通的航运系统,长江水运将得到更好的发展,可以基本上满足由于经济发展日益增加的运输需要。灌溉规划实现后,大面积干旱缺水地区、商品粮基地、及山丘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将得到较大的改善,为全流域2000年生产1.9亿吨粮食及相应的经济作物,为流域内广大人民的生活需要及外调商品粮,提供水源保证,并可减免大旱年粮食严重短缺的困难。规划实现后,48%的水土流失面积将得到治理,流失区增加林草覆盖率25%,改造坡耕地75%,水土流失日趋严重的情况得到较好的扭转,生态和生活环境将得到很大的改善,为广大山丘区群众创造了脱贫致富的条件。长江中下游河道整治规划实现后,可使沿岸重点开发区及防洪、航运等存在问题与矛盾比较突出的河段得到治理,部分岸线得到有效的利用。长江水源保护规划的实施,可使岸边水域污染带基本上得到控制,重点污染源得到治理,水质得到有效的改善。南水北调规划的逐步实施可开始缓解华北地区用水的矛盾及改善航运。

对近期工程中一些大型枢纽及重点工程所做的国民经济分析表明,在经济上是合理的,技术上是可行的。

下一步规划工作意见

鉴于长江流域面积大,支流多,规划工作深浅不一,为了满足国民经济对长江水资源开发的具体要求,在《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报告》(1990修订)完成后,除国家已批准的支流、区域、河段规划外,有些规划工作尚需不断地补充和深化,现对下一步规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只作到规划意见深度的各支流及干流一些河段,需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已明确的开发任务和基本方案,分别轻重缓急,继续完成规划报告。按照《水法》规定报各级政府批准。

二、对《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简要报告》(1990年修订)中提出的近期工程,可有计划有步骤地抓紧进行前期工作,并根据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可能,逐步兴建。

三、关于规划工作的分工,依据《水法》,仍按照1984年8月“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修订补充工作协调会”所确定的分工,组织实施。

四、请国家安排必需的规划工作(包括规划工作中的勘测)前期经费,保证规划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全面发展,适当分工,分期进行”的方针,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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